道尔笑了
“这正是我震惊的原因。”
霍金斯懵了,
“还真用了这么多?”
道尔猛地摇头,回答:“并非如此。
《罗杰疑案》中用到的叙述性诡计没有那么复杂。
可是,你反过来想,陆时有那么多好点子,完全可以留着自己用,现在却将之公布于众,这……”
此言一出,霍金斯也陷入沉默。
陆时如果一个一个诡计地写过来,这辈子衣食无忧是肯定的。
当然,钱财对于这种级别的畅销书作家已经是身外之物了,真正重要的是著作等身的荣誉。
道尔看着那篇书评,说:“现在的我看到这一篇文章,立即就能酝酿出几个好点子,像是……嗯……有了!
某个角色是色盲,他看到的颜色跟常人的认知不同,以他为第一视角,便可以引导读者得出错误结论。”
这一听就很有趣。
霍金斯点头,
“绝对会是一个不错的题材。”
道尔露出自得的表情,
但很快,他就收敛起笑意,
食嗟来之食的感觉挺爽,但又没有特别爽,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霍金斯说道:“写这篇书评,到底是怎么想的?”
道尔看看文章,
“我不如他。”
丈夫竟然低头认输,这让霍金斯十分惊讶。
她喊道:“阿瑟!”
道尔摆摆手,
“我没有认输,也不是失去了斗志。
我说我不如他,指的是胸襟。
陆时写这篇文章,应该是想教我们如何写好推理作品吧……”
说着,他的目光在书评版游移,
文章名叫《浅谈叙述性诡计以及推理作品》,除了前半部分对叙述性诡计的描写,还有后半部分,讲了陆时眼中的推理作品是一个怎样的类型,
整篇文章没有任何花里胡哨,文字十分真诚。
道尔只读了几分钟,便忍不住深吸一口气,
“他这是在教我们写书。”
霍金斯诧异,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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