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向平灵光一闪,下笔如有神,唰唰几笔便将自己的思路写在纸上,又斟酌改动几处,这才抓过一张纸来,对照着大纲提笔便写,不过一时,一篇文章便一蹴而就。
温向平将笔一放,学着王勃当年在滕王阁落笔潇洒道,
“写完了。”
罗家和了眼时间,十一点五十五,惊讶的拿过纸来,问了一句,
“不改改”
温向平两手交握,露出一口白牙,
“一字不改。”
喝――
罗家和认真着纸上的文字,同时还能分出个心思想,温向平刚刚才觉着他太信任他,现在就这么自信,甚至是狂傲了。
要是写的不好
后半句话罗家和没有再想下去。
他也没有必要再想下去。
一张标准大小的a4纸,饶是温向平字形不大,行与行之间的间隔正常,也就一两千字,至多也超不过五千去。
这一页纸写起来要近一个小时,起来却用不了十分钟。
罗家和才初初到一半,心下便全是叹服,不由得啧啧称赞道,
“这几个月你空档期,别家杂志纷纷把手下压着的发出来,却都是反响平平,只这一篇,就足够压过他们加起来的风光了。
也算是对得起读者这几个月的苦心等待了。”
温向平笑道,
“这话说的,好像没了我,大家就不杂志了一样。”
罗家和“哎”
了一声,道,
“对于口味挑、眼光高的,可不就是了么。”
温向平的这篇小名为乐土。
世俗传言,海外仙岛有龙,喝其血可长生不老,吃其肉可得道成仙,千百年来世人却只闻其名未见其身,皆以为是神话。
不想,确实有龙族存世,生长于蓬莱仙岛。
龙血肉强悍胜过铁器,喷火吐水无所不御,然有一条龙名炽,生来鳞片脆弱,故而被同族遗弃驱逐,独自生活在海外一岛。
龙族却不知,炽虽鳞片薄弱,成年后却强悍更胜同族,乃血脉返祖。
龙虽独来独往,幼龙却要在父母身边待到成年才会独自生活。
炽自小被流放,心中难免孤独,却从无同伴愿意与其来往。
便决心潜入人类城市抓心挠肺一人回来陪伴自己。
炽不懂隐藏,以原身现身人世,引起轩然大波,无数王孙贵族为之疯狂,连街边的稚儿都牙牙学语着“吃龙肉”
,其中尤以城主最为心切。
而被龙抓走的这人,正是城主千金。
乐土指的正是炽所居住的海岛,人类所不能企及的地方。
归途的一路,炽虽强大,却懵懂混沌,却几次都险些栽在狡猾的人类手中。
乐土讲的正是龙炽和城主千金在归途中从冷漠到互相心许、共享寿命,最终在乐土度过一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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