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返回家中,其他人还没有回来,我一个人坐在客厅,回想着今天得知的信息,看着手中五阶战士的徽章我喃喃自语,这场浩劫真的会结束吗?
晚上七点,许峰他们回来了,晚饭时我将今天的事情告诉了所有人,想看看大家的意见。
结果所有人的意见都出奇的统一,都是按照我的想法去办。
“我说阳哥,别想那么多,俗话说的好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嘛。”
“其他的也不需要想和我们可没关系,我们的最终目标也只是活下来就这么简单而已,想做什么我们都一起。”
“这有啥,虽说是有点被当枪使的感觉吧,不过也没啥,至少我们的武器装备吃喝都不愁了。”
“末世嘛本来就是走一步看一步,船到桥头自然直。”
所有人的想法都是和我同进退,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我们一路走来也算生死之交了,因为这场末世我们的亲人都已经站在了我们的对立面,拒绝了为都效力,除了都又能去哪里呢?我们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上面有一万种方法逼我们同意,而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我们彼此应该是目前唯一的算是亲人的人了吧。
既然如此那就做好准备吧,以后的日子可就很难了。
吃过晚饭后几个姑娘吵着要看我的炫星铠,没办法我只能穿上展示了一圈,这下好了过来围观的不止几个姑娘了。
晚饭后,好不容易有钱了我们打算各自出去逛逛,从小到大我还没有来过都呢,现在终于有机会可以好好看看这繁华的都了,只是在末世中它再也没有了之前的灯火通明再也没有了当初的繁华,现在的都只不过是依靠此前都的市郊建立起来的一座避难所而已,规模只有当初的一半都不到,远处的高楼大厦谁都不知道里面有多少的丧尸。
我和乔羽娜走在这大街上其他人各自去逛街了,尤其是那电灯泡妹妹也被孔依璇拉去逛商场老吴似乎对孔依璇有点意思无事献殷勤去了,许峰还是那么有眼力见拉着秦恺歌就去网吧了。
大街旁有几个商贩在卖一些小玩意,顺着吆喝声我们靠近了那个摊位,摊主是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男人,看起来老实憨厚,他的摊位在卖的都是些小手工,通过和老板的攀谈我们得知他是和妻子一起来都打工的,可是刚好遇到了这末世,运气好被军队所救,没有工作只能在这里卖自家妻子做的小手工勉强糊口。
我拿起一支木簪,据老板所说这是桃木做的簪,上面的花纹都是一刀一刀刻出来的,我看着上面复杂且精细的花纹又拿起簪在乔羽娜头上比了又比,当即买下了这支簪。
我拿着簪,走到了乔羽娜身后替她扎起了头,扎好头乔羽娜回头的那一刻我仿佛看见了仙女,在这末世中没有任何的化妆品,在路灯的灯光下乔羽娜回头的那一幕深深的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好美我就这么呆呆的看着,直到乔羽娜叫了我一声,傻子!
别看了你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说着她往前方跑去,我回过神追了过去若是时间停在这一刻该有多好,若是没有末世该有多好或许没有末世她这样的女孩我只能一辈子仰望吧
乔羽娜已经不在害羞,彻底搬过来和我一起睡,虽然每天晚上一开始都很扭捏,但是第二天一早她总是在我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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