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姨愣住,再次看向沈牧,又垂目看向他手里的行囊,听说他要回来,但没想到这么快,稳了稳心神才笑道:“什么时候回来的啊,快进来,我给你找鞋。”
家里除了女人就是孩子,沈牧四年没在家,他的鞋子都收起来了,秦姨假装要去给他找鞋,风风火火地冲进书房,在柳烟凝疑惑的目光中,压低了声音,“沈牧回来啦!”
柳烟凝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书房的门背着客厅,她看不见沈牧。
秦姨跟她通报了消息,就急匆匆去给沈牧找鞋了。
柳烟凝回过神来,看向阿宝,阿宝长得像她,秀气漂亮,生下来就没见过生父,都已经几年没有沈牧的消息,柳烟凝早就放弃跟他联络了,没想到人却回来了。
秦姨找出沈牧之前的家居鞋,拿着到客厅,沈牧还站在门口。
秦姨将鞋子放在他面前,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好问道:“你吃饭了吗?没吃我去给你做饭。”
沈牧不认识秦姨,但他从他妈的家书里知道这么个人,是柳烟凝请的保姆,为此他母亲吴桂芬还非常不满。
“我是烟凝请的保姆,我姓秦,烟凝客气,叫我秦姨。
我去给你做饭,你先休息一下。”
介绍完自己,秦姨钻厨房去了,客厅只剩下沈牧一个人,他都还没来得及问孩子在哪里。
这个家,他曾经独自居住了一年,他住的时候,家里几乎没什么家具,简单得有些清贫,如今已经完全变了样,客厅摆着一套沙发,通铺了木地板,添置了餐桌,原木色小柜子,家里摆了很多花盆,花草都养得很好,靠墙的矮几上还摆着一台熊猫牌十四寸黑白电视机。
沈牧每个月加上津贴一共三百块钱,他跟总院打了申请,柳烟凝可以每月按时去领取他的工资,吴桂芬在信上说柳烟凝乱花钱,看来就是添置了这些东西。
沈牧看着那组沙发,他生性节俭,家里的很多东西在他看来都不是必需品,确实有些太浪费了。
柳烟凝拉着阿宝从书房出来,一眼看到坐在木凳上的人。
确实是沈牧,和四年前相比,他黑了也瘦了,但比四年前添了几分稳重。
听见脚步声,沈牧抬头看去。
柳烟凝看着和四年前没什么变化,微卷的长发慵懒地披在左前胸,一袭白色碎花长裙,身无佩饰,巴掌大的小脸白得发亮。
右手牵着一个穿着黄色灯芯绒背带裤的小男孩,男孩的脸几乎跟她一个模子刻出来,一样的白净,漂亮。
母子俩都光着脚,踩在木地板上。
大概是母子俩都喜欢光脚,才铺了木地板吧,沈牧心想。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楚玉心里苦啊,人家穿越就是簪缨世族,富贵之家,高床软枕。她穿越到一个被卖到乡下的小姑娘身上,家徒四壁。想法设法的寻找回家之路,却是波折不断此文没有男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穿越北宋之小人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s晚上2点左右更新防盗我奶极品中的战斗机,重男轻女天天想着算计女主一家来补贴她大儿子大孙子。爹娘计算着怎么压榨全家,把堂姐卖了,给儿子送去念书,盖房子,娶媳妇。上头七个姐姐都是扶弟狂魔,叔叔婶婶还...
作者专栏预收豪门后妈综艺放飞暴富爆红,年代文反派的三岁妹妹看见弹幕后求收藏,文案在最下面本文文案陈叶云父母早亡,和弟弟妹妹寄人篱下,拖垮了大伯一家,又面临要结婚的麻烦事,要么去给人当后...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我是王富贵。在大明朝,没有人比我的钱更多,没有人比我的官更大不过要做这两点,首先就要帮朱厚熜坐上龙椅,要帮他保住自己的亲爹。守护最好的朱厚熜,坚决捍卫兴献王的亲爹身份不动摇总结起来,就是两个...
遇见何以安之前的傅聿城,是临海市人人退避三舍,不敢招惹的真大佬,毕竟他从不给任何人留面子,也不看任何人的面子!但是遇到了她之后的男人,却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呼吁和平,遇到事情不再喊打喊杀,而是要所有人都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说清楚的和善大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