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初!
你个婊子!
原来早和野男人搞上了!
许以安站在窗外,眼眸阴沉。
得知南初顶着他媳妇的身份,在他读大学的四年里一直在乡下照顾他的母亲和孩子,心底生出些许愧疚。
害怕她被村霸玷污,便先大队长等人一步跑来救人,却不想看到这么香艳的一幕。
她居然不要脸不要皮,心甘情愿承欢在一个泼皮身下,任他亵渎,连最基本的妇道都不守了。
下贱的。
跟妓女一样。
他不喜欢南初。
也不承认她是他妻子。
她和别的男人搞在一起,他应该高兴才对,这样她就不用继续赖在许家不走,也不会装可怜纠缠着他,闹着和她圆房。
他结婚了。
也不用给她一个交待。
没有了所谓的乡下媳妇,就不存在抛妻另娶,他对现在的岳父、岳母、妻子、儿子也有一个交待,前途里不会有任何污点。
可他高兴不起来。
还生出一丝不甘心。
胸口莫名地发堵,说不上来是为什么,就是很难受,似有乌云密布怎么都驱散不开。
她原本就是他的女人,他从未碰过她,却亲眼看见她被一个泼皮染指?最重要的是在他还是植物人的时候,她以照顾的名义看光他的身子。
苦涩的味道在嘴里泛滥成灾,心中生出被一个女人背叛的感觉,难受的红了眼,说不出的不痛快。
好似。
她就该为他守身如玉一辈子。
此刻只要他喊一声抓奸,这对狗男女行的苟且之事就会曝光在大众面前无法躲藏。
只要他一口咬死,那陆霄骁就是欺辱女性,安上乱搞男女关系必定没有好下场。
可那样……
南初就毁了。
这世道活着就已经不容易了,她又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要是真的毁了名声,可想而知,以后日子有多艰难。
就像旧时代的可怜女子,被逼着为娼,最后就算从了良,在世人眼里还是妓,是肮脏、下作、丑陋的代表。
被亲人嫌弃,被世人唾弃,命好的遇良人暂且能安度一生,命不好的被继续糟蹋,染了脏病,甚至走上绝路跳了井。
他不想南初和那些女人一样,被世道硬生生逼死,也不想让外人知道后笑话,他曾经有过这么一个肮脏不堪的乡下媳妇。
唯有陆霄骁死。
才能保她清白一世。
在瞬息之间许以安想了很多,他忍住破门而入杀了他们冲动,默不作声地转身离开,在半道拦住了找来的大队长等人。
南初不知,许以安来过。
她被陆霄骁带着走出了家门,今儿他们要去领结婚证,他怕她冷着,特意给她戴上了他的帽子和围巾。
但上面有他的汗味,南初撅嘴。
见她嫌弃,陆霄骁不生气,还在笑,笑意直达眼底藏都藏不住,那模样就跟隔壁那抢到骨头的狗崽子,咧开的嘴没合拢过。
他闻了闻,确实有一点点汗味,没严重到熏死人地步,只能耐心解释,“乖,家里没新的,路上先将就着,去城里给你买新的好不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作为一个城市里的小中医,一觉醒来,回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正赶上恢复高考,知青回城,土地承包那年,乘着时代的东风,有人下海经商,成了万元户。有人埋头苦读,成了大学生。王承舟却在小乡村里当起了赤脚医生,凭借一手精湛的医术,购置起三大件,找了个小对象,开了间草药铺。闲了上山打猎,馋了下河摸鱼,日子平淡而快乐。在邻里...
...
青梅竹马分手,林烟找了个穷男人,日子过的一穷二白。然而没想到,某一天发现,他的真实身份竟是权势滔天的千亿财阀。林烟不敢相信,这些都是真的,哭唧唧的抱住还没来得及换下西装的自家男人。我没什么本事,配不上你,豪门水深不好混。软萌小哭包被男人护在怀中。做我的妻子不需要任何本事,只要记得你是陆太太就够了,出了事老公给你兜着,什么都不要怕。结婚五年后总裁,需要提前替您准备好礼物吗,恭贺夫人娱乐公司港交所上市。正替儿子辅导功课憋着闷火的某总裁,松了松领带,不需要,把我送给她就是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闪婚老公竟是千亿财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闪婚老公竟是千亿财阀...
...
上辈子,周尧只想当咸鱼,创造了七大传奇IP天神系列,却被他用白菜价卖给了好友。后来家族的产业遭遇危机,他却什么力都帮不上,终于落了个家破人亡的下场,而他...
白玉京穿成天命魔主,没有原魔主记忆,却觉醒看见他人头顶文字的能力。不慌,优势在我!直到看见部下。冷月圣女病娇忍者妖女大儒喂,你们头顶什么奇怪称号?叛徒卧底潜伏于表面的忠诚,人生如戏,而他早已洞察一切。本书又名哈士奇混入狼群当狼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