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是在等他。
对方朝他招了招手:“小余啊,我送你回去。”
余欢笑着婉拒:“谢谢张哥,只是我同学喊我去吃宵夜,要去南门口。
我自己过去就不麻烦你了,谢了啊。”
说着,两人一同进了电梯。
“顺路的事情,谢什么。”
张哥抬手,扶了扶金丝眼镜:“你下次要我送的话,别客气,直接说啊。”
“行。”
余欢颔首
闲聊了几句后,在晨报大楼下,两人分道扬镳。
余欢把车子泊在了离晨报大楼不远的路边停车位。
毕竟他以前都是骑小电驴的,这要是让那些同事看到了,又得掀起一番波澜,懒得多费心解释。
且以后上下班,并不准备开这辆车。
在交通拥堵的城市里,又只有这么点距离,论通勤效率真不如小电驴。
凌晨的寒风格外凛冽,余欢只能努力把脖子缩在围巾里寻求温暖。
直到关上车门,“嗖嗖”
的风声,适才在耳畔消弭。
插上钥匙,发动汽车。
拧按钮开空调,而后播放出车载音乐。
余欢有些冻僵了的双手搓了搓,放下机械手刹,一手揣兜里,一手把上方向盘。
开着这台宝马三系,徐徐驶出停车位。
前奏一响,90年代的橘色朝阳就撒在了脸上。
“也许是我不懂的太多,也许是我的错~”
车内。
四下无人。
“从未想过你我会这样结束,心竟如此难过~”
跟着窦仙儿的摇滚金属嗓,余欢摇头晃脑嚎着:
“只是记得伱我彼此的承诺,一次次的冲动,yeah~”
“你所拥有的是你的身体,诱人的美丽,我所拥有的是我的记忆,美妙的感觉~MyBaby~”
不知不觉中。
一曲将尽,余欢忙不迭调成单曲循环。
想不到林有容的音乐口味,倒与他有些相似。
余欢在循环播放的摇滚音乐中,很快,便抵达了目的地。
南门口在步行街的最南端。
盖因老星城到这里,就出城门了,故以此得名。
谢苟华嘴里的老地方,指的是南门口商业楼下的广场,其间一到晚上,就摆满了各种夜宵棚子。
西湖桥离这里不过十分钟的脚程,谢苟华经常约余欢来这里宵夜。
();() 后来。
因为此处修了一个地铁口,再加上整改,不允许占道摆摊,影响市容市貌,便没了这烟火气。
轻车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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