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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想读书(第1页)

“于家那是街上不错的厚道人家,我二孙女有福,到时候奶奶一定给你准备一份三金做嫁妆,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女人啊,这辈子难,你投到我们家也是前生造了孽,嫁到他们家里只要勤快肯干,生下个男丁,下半辈子就有靠了。”

于奶奶怜惜的将孙女的手握在手里,用小块姜擦冻疮。

于春华知道于奶奶是好心,尽管心里吐槽,还是忍住了争执,长长的出口气,耳朵里都似火车鸣笛,肉眼可见的郁闷。

“我知道你不耐烦,去吧去吧!”

于奶奶终究是于奶奶,笑着将握着红薯的她推到厨房外。

“那火我不烧了?”

“把那堆柴码好!”

“我走了啊——”

叼着半块红薯,她也不再絮叨,这马上快到下午,这次病好后经过她不间断的磨,她每天干完自己的活儿以后有一个时辰两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是的,大宣有两套时间,上工用官方的二十四小时制,精确,一般的民众还是习惯了看更漏听鼓声,有个大概的概念。

于家在酒行街西角,前面门脸是一栋砖木混搭的二层小楼,此时两个婶子正在看着卖豆腐,春华妈正在右边耳房里看着儿子练习走路,一边将旧棉衣拆开絮上些新棉花,于春华两个叔去周边收豆子去了,春华小心的从西厢一瞥,大堂姐绣着锦被,双眼迷瞪着,正打瞌睡,春华把窗棂一塌,巨大的撞击声将大堂姐惊醒——

“于二丫可仔细你的皮,看我下次怎么收拾你!”

于春华咬了一口黄糯的红薯,真香!

从猪圈旁菜地哪里的后门出去,是一条嵌了陶管的水渠,每家后面都有个小小的化粪池,这也是昭明女帝时传下来的规矩,后巷是一条砖铺的小路,后面是每家的菜地,做豆腐的人家地里,总是较他人家的地肥沃些。

此时还没上冻,地里的腊菜绿油油的,看着就喜人,顺着下水渠往东边走,过三户人家,就有一条小道,小道直通街上,街上人熙熙攘攘,往东再走两步,到街心交汇处,是一座重檐式样气派非凡的二层酒楼,酒楼招牌上写着黑底金漆的三个篆字,鱼味臻。

这是整个县城里味道最好的酒楼,他家最具特色的菜就是臭鳜鱼,装修好,味道绝,最关键是平价。

南来北往的客商都以到他家吃一次鱼为荣,县城的大户,办酒不从他家包红白案都不算是大户。

值得一提的是,老东家的女儿天生丽质,学识不俗,在农事院工作时,因深受当时的掌事王家老爷子的亲眼,嫁入豪门,一时传为佳话。

这也深深的影响了洛南县整个县城的人家对待女儿的态度,供女孩上学成了一时之选。

当然,这风潮跟幼年丧父的她没有多大关系,上过两年扫盲班的她在学里表现平庸,并没有被教授她们的老师推入蒙学,家里也没有多余的钱让她自费。

此时的她也只能抱着红薯在街上转悠,看可有什么适合她做的活计,如果她在交付定亲前的这三个月能攒够钱,才下学的她过蒙学试不成问题,一旦入了蒙学,有了学籍,那是在朝廷挂了号,在婚姻、求学方面听凭自愿。

是的,作为一个来自世纪的灵魂,她即没有因为贪图安逸接受狗男友的婚姻交易,更不会因为一时的钱为整个家庭奉献上自己的一生和自己的孩子。

关于于春华的责任要尽,却不是这个尽法,若非有相对宽松的社会环境,她是宁愿出家或者女扮男装度过一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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