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小说

第91章 疯神的潘多拉二十六(第2页)

焚天闻言既未拒绝也未应允。

他只是哑着嗓子问了一句与风烛的提议全然无关的话来

“你喜欢龙舌兰”

对此,风烛不禁在心底啧了一声。

焚天这家伙的嗅觉真的太敏锐了。

这些日子他和焚天对战时虽然没怎么受伤,但高强度的训练以及彻夜失眠之下,即便他的身体素质极高,但他的身体机能却很难一直保持在最好的状态。

所以他用了酒神的龙舌兰这个称号。

这个称号所带的特殊能力是但凡他所碰过的酒,都能用来为他自己恢复伤势。

最近风烛就是靠着空间装置里的那堆龙舌兰酒来保持状态的。

不过他并未喝下它,只是晚上回寝室冲澡的时候顺带着将龙舌兰浇在身上罢了。

之后他还特意用了清洁光线去除了身上的酒气。

所以他唯一能沾到酒气的时候,就只有每天晚上他用完一瓶龙舌兰酒、拎着空酒瓶扔进垃圾处理器的那短短的一段时间罢了。

就那点微薄酒气估计没两分钟就直接散了个干净。

而现在都已经过去快一整天了,焚天竟然还能嗅到,这家伙是不是有点强得没边了

说起来三主神的三个人格每一个都这么强了,况且还有一个黑发的人格风烛目前都没能确定那究竟是谁。

而若是这些能力全都聚集在一个人身上的话

无数宇宙里真的还有人能制得住他吗

所谓的宇宙最强,真的从来不是说说而已。

此刻焚天似乎还在等着他的回答,风烛便随口回了一句“还行吧。”

事实上他对酒液完全谈不上喜欢与不喜欢。

毕竟他穿越后自始至终也只是喝了一口龙舌兰而已。

他之所以选择用龙舌兰疗伤,只不过是因为酒神重泉似乎尤为偏龙舌兰的缘故,以至于这种酒液所附带的疗伤效果最好罢了。

风烛并不想让焚天因为龙舌兰而联想到他的特殊称号,他也不想让焚天发现他的特殊称号所具备的能力,所以他便以一种模棱两可的语调说出了上面那句话。

而这句话在焚天听来,却像是风烛肯定了他喜欢龙舌兰酒这件事。

“换一种酒。

这酒闻着就令人作呕。”

说这话前你能不能先想想不久前你还亲自喝了不少龙舌兰

风烛在心底吐槽之时,面上却只是颇为无语地瞥了一眼焚天。

他实在懒得再和这位喜怒无常的神明纠缠这个话题。

然而焚天半点也不觉得自己说的话有什么问题。

因为他就是厌恶龙舌兰酒的气味。

他不仅厌恶这种酒液,更厌恶偏这种酒液的酒神重泉。

除此之外,他也讨厌这所大学里偶尔飞过的那些乌鸦。

因为那也会让他想到告死鸟象征着的死神夜荒。

他连这所大学心理学系的院服都尤为讨厌。

因为那会让他想到东王东霆,想到那无聊至极的王与骑士的做派,想到风烛曾为东霆第四骑士的事情。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穿越北宋之小人物

穿越北宋之小人物

楚玉心里苦啊,人家穿越就是簪缨世族,富贵之家,高床软枕。她穿越到一个被卖到乡下的小姑娘身上,家徒四壁。想法设法的寻找回家之路,却是波折不断此文没有男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穿越北宋之小人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末世男在七零

末世男在七零

s晚上2点左右更新防盗我奶极品中的战斗机,重男轻女天天想着算计女主一家来补贴她大儿子大孙子。爹娘计算着怎么压榨全家,把堂姐卖了,给儿子送去念书,盖房子,娶媳妇。上头七个姐姐都是扶弟狂魔,叔叔婶婶还...

七零农场家属院日常

七零农场家属院日常

作者专栏预收豪门后妈综艺放飞暴富爆红,年代文反派的三岁妹妹看见弹幕后求收藏,文案在最下面本文文案陈叶云父母早亡,和弟弟妹妹寄人篱下,拖垮了大伯一家,又面临要结婚的麻烦事,要么去给人当后...

漫威神豪血神

漫威神豪血神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我是王富贵

我是王富贵

我是王富贵。在大明朝,没有人比我的钱更多,没有人比我的官更大不过要做这两点,首先就要帮朱厚熜坐上龙椅,要帮他保住自己的亲爹。守护最好的朱厚熜,坚决捍卫兴献王的亲爹身份不动摇总结起来,就是两个...

狂妻来袭:九爷,稳住别慌!

狂妻来袭:九爷,稳住别慌!

遇见何以安之前的傅聿城,是临海市人人退避三舍,不敢招惹的真大佬,毕竟他从不给任何人留面子,也不看任何人的面子!但是遇到了她之后的男人,却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呼吁和平,遇到事情不再喊打喊杀,而是要所有人都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说清楚的和善大佬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