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法是什么东西?无非就是劈斩、穿刺、横切,力量够大、度够快,出手的时机准确,用一把够分量的好剑,能一剑杀死对手才配称剑法!
那些花里胡哨的剑术技法没有用!”
博朗镇警卫队副队长哈利随手把两片橡木杯子丢在桌上,表情不屑又忿忿地说道:“你还记得李察吧?区区一个平民,连觉醒专长的资质都没有,以为通过努力就能过职业者。
他天天练剑,天天练剑,整个人都练傻了……他玩剑是玩得不错,能拔剑削断蜻蜓的翅膀,一剑刺穿六片落叶。
他没事还喜欢找我们比剑,我们谁也不是他的对手,我连裤带都被他削断了……整个冒险团的人还真相信李察有媲美四级剑士的实力,我们愚蠢的团长居然带我们去集骨者活动最猖獗的荆棘平原财,结果呢?”
“……和兽人集骨者的第一次遭遇战,李察那个白痴瞬间刺中一只豺狼人六剑,然后被豺狼人扑到身上,一口咬掉他的脸。
我们当时都懵了,幸好你冲过去,一记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平斩,把那只豺狼人砍成两段,总算稳住了局势,可我们还是折了十几个伙伴,就连伊娜都死了。”
哈利的声音变得暗哑,隔了一会才若无其事地耸肩说道:“从此以后,我只相信能杀敌的剑法。”
老战友低落的情绪感染了巴托姆,把他的思绪带到三十年前,那时候,他从军团提前退役,带着一帮亲密战友加入一支冒险团。
老团长的名字已经记不清了,但他有个漂亮的女儿名叫伊娜,是哈利暗恋的对象。
正因为哈利的极力要求,他们才选择加入那支小小的黑铁级冒险团。
后来,老团长非常高兴地向大家宣布,他招募到一个很厉害的剑手。
那个人就是哈利一直记恨的李察。
两人之间的仇隙都是为了团长的漂亮女儿,哈利喜欢伊娜,而伊娜又青睐李察,但李察对伊娜毫无感觉,多次拒绝对方的大胆示爱。
这才是让哈利无法忍受的地方。
接下来的事情很可笑,哈利不断地挑衅李察,两个年轻人终于当众比武,结果哈利输得很惨,连裤子都掉了。
军团出身的战友们不服气,轮番挑战李察,也无一例外的落败。
只有巴托姆拒绝李察的邀战,他当时还以为李察已经掌握镜之心。
巴托姆选择避战可以说是改变了冒险团所有成员的心态,也改变了大家的命运。
事情过去这么多年,李察和伊娜早就化成泥土,回归大地母亲的怀抱。
巴托姆没想到哈利还是对此耿耿于怀。
他找哈利来商量事情,可不是想听对方回忆过往。
巴托姆感到无语,拿起事先准备好的一把小刀,迅在一个完好无损的橡木酒杯上轻轻点了一下。
橡木酒杯“咔嚓”
一声,裂成两半。
哈利猛地抬头,惊讶地说道:“头,你这是……”
红狮巴托姆哈哈一笑,说道:“我们已经退休十几年,我闲得没事做,也琢磨剑法技艺。”
说着,他拿起两片橡木杯,仔细端详片刻,叹了口气,将杯子递给哈利,颓丧地说道:“我钻研剑法技艺十几年,比不上一个还没长胡子的小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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