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检查了两片橡木杯子的断面,现一个是裂开的,而另一个断面光滑,是有人用利器把它一切到底。
哈利不知道巴托姆为什么要练花里胡哨的剑术技法,也不知道该怎么宽慰他,干巴巴地说道:“头,你这一刀也不容易做到,没用多少力气,刀口只是碰一下,杯子就裂了……”
巴托姆摇了摇头,肃然说道:“在战场上,军队有不能后退,血战到底的理由,但冒险者和军队不同。
冒险者尽量回避战斗,如果非打不可,那什么手段都得用上,把特质挥到极限。
冒险者的战斗比军队的战斗更复杂,也更凶险,不到确定生死的最后一刻,谁也不知道谁输谁赢。”
“当初,我们第一次遭遇兽人集骨者,还没有从军团战士转变为冒险者。
那次惨败其实不能怪李察,就算没有他,我们也必定要付出血的代价,才能完成由军团战士到冒险者的转变。”
“你要知道,强攻集骨者营地,抢夺它们收集的财宝,是我们一起鼓动的,因为强攻是我们最熟悉的军团战法!
李察,只是给了老团长同意强攻的勇气而已。”
“头,你……”
哈利欲言又止。
巴托姆摆了摆手,继续说道:“十几年前,我意识到我的职业者之路已走到尽头,再也没有进步的可能。
我就思考李察的那一套东西,希望能通过磨练剑法技艺掌握‘镜之心’……我常常想,如果我们晚两年遇到李察,凭他对剑法境界的执着追求,或许会成功掌握‘境之心’。”
旅馆老板这么说,等于承认磨练剑术技法是掌握镜心的一条途径。
“不过,李察死得也不冤枉。”
巴托姆突然话锋一转,改口说道:“他一个没有觉醒专长的平民,为了练剑,不去工作,耗尽家产。
最后为了混一口饭吃,自己没有一点冒险经验,就加入冒险团。
他如果能活下来,才叫稀奇。”
哈利高兴地说道:“就是,一个没有觉醒资质的平民,应该卖身给名门当奴仆,说不定以后还有机会升从者……当什么冒险者嘛?”
巴托姆眼睛一亮,笑着问道:“你也觉得卖身当名门奴仆,比当冒险者好?”
“城邦里的人不都这样吗?有点本事的人先想办法进名门,名门不收才跑去当冒险者。”
哈利看了巴托姆,狐疑地问道:“头,你今天是怎么了?整个人怪怪的……”
“被维尔托克吓的。”
巴托姆如实说道:“我以为他不会用弯刀,但他竟然拿弯刀使出鞭落技法,刀口切开杯子,却没有碰到吧台表面。”
哈利悚然一惊,试着问道:“他难道是‘境心’强者?”
巴托姆摇头道:“或许是,或许不是,总之,他的剑法技艺已登峰造极,不输给当初的李察。
你知道什么样的人会钻研剑技?”
“天天能吃饱,又没事干的人……就是高地名门的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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