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美莉卡的妹子,实在是太热情了。”
“我都还没准备好,她就直接a上来了。”
“还好我技高一筹,不然还真拿不下她。”
前往阿拉斯加的路上,许秀想着凯尔的事情,忍不住在心里感慨道。
正如所见到的那样,凯尔真的很大,也很热情。
身体也不柔弱,而是有一种健美感。
不过,许秀到底是个凡者。
体质在杀了那么多食人魔后,已经强了很多。
因此最终,许秀还是将凯尔给镇压了。
只能说,很润。
而这,也让许秀深刻的认识到,自己上一世的观念,不能代入到这一世来。
在阿美莉卡,就不能腼腆。
该上就上,该享受就享受。
一直端着给谁看呢?
“不过虽然爽了,但正事还是不能忘。”
“温迪戈还是要杀的。”
“等温迪戈狩猎完,血脉估计就能到o点以上了。”
“到时候我就又能安心看会书了!”
老实说,相比起出门,许秀其实更喜欢待在老爹古董店安静的看书。
“灵能”
的增强,会带来一种精神上的愉悦,远胜过“血脉”
所带来的肉体上的愉悦。
这就是许秀很喜欢看书的原因。
不过,“灵能”
与“血脉”
的平衡,就注定了许秀不能一条道走到黑。
不然不是变成星界游灵,就是变成畸变怪物。
全面展才是王道。
但哪怕明知道“血脉”
与“灵能”
都很重要。
相比起来,许秀还是更喜欢“灵能”
提升的感觉。
别问,问就是,“血脉”
只是工作,“灵能”
才是生活。
又经过了几天的车程后。
最终,许秀穿过厚厚的风雪,将车子开进了阿拉斯加的一处,名叫“桑德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方诚被砍下脑袋。方诚被刺穿了心脏。方诚被塞了满嘴大蒜。方诚被拉到阳光下暴晒。方诚被愤怒的仇敌碎尸万段。方诚复活了,对仇敌们摊开双手其实我不是吸血鬼众人怒吼我信你个鬼!...
前世,宋粲然被老公闺蜜活活剜心,才明白自己是蠢死的。重生一世,她要提升智商,好好学习。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诚不我欺也。她手捧小金人,脚踹小白花,风生水起,渣渣什么的滚粗,别妨碍本学霸...
胭脂没有穿越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胭脂穿越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做个有钱的小寡妇 贤王爷在没有遇到胭脂之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贤王爷在遇到胭脂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赖...
有什么比穿越到先秦去对抗白起更让人头疼?秦质子异人要将他的侍妾赵姬托付于我。书名又为始皇帝养成计划,捡到一只秦始皇。...
她乃当朝丞相嫡幼女,本该过着千金贵女的生活。但由于丞相宠妾灭妻,生母又懦弱无能,实则被府中众人欺凌,从小过着奴仆之子一般的生活。及笄之日母亲被害死,后来被继母嫁给一位痴傻官家子,成婚当日却离奇身亡。...
我叫望月,是一名父母不详的孤儿,今年刚刚升上国三。某日,我和同学结伴走在街上普通地逛着街,忽然一辆看起来就价格不菲的车停在了我身边。车窗降下来,露出一张年轻又帅气的男人的脸。那双深邃到如黑洞般没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