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常把兔子提起,直接放到了自己的背篓里。
这兔子不算肥,估计也就六七斤的样子,扒了皮之后肉也没多少。
但是对于他们家来说,已经算是一道上好的硬菜了。
一枚子弹换一只兔子,不算亏本。
“明天得弄把弹弓玩玩,打小动物用枪太浪费了。”
纪常顿时对那些小血条失去了兴趣,开始寻找大型的动物。
如果不搞只大的,他觉得今天晚上这趟都白跑了。
理想的猎物,有狍子、山獐、麂子,这些都是鹿科的,体型不小,虽然身上都是精肉为主,但是也有一些油脂,最适合他们家的情况。
野猪,他倒是想,但是就靠一杆子三八大盖的话,信心不足。
两三百斤以下的还行,要是遇到五六百斤的,三八大盖可就不好使了。
哪怕是喷子,遇到那种大野猪是能避则避。
转了一个多小时,纪常只看到一些小血条。
看情形,要么是野兔,要么是山鸡。
用石头砸过几次,但是没有一次能够成功的。
因为速度太慢了,石头还没到目标就已经觉察了。
哪怕是有血条定位,纪常也占不到什么好处。
不费钱的弹弓必须尽快安排起来!
等手里有了钱,弩弓也可以安排起来。
枪,那是用来干大家伙的。
“大家伙!”
纪常看到了一根长度超过20厘米的血条,顿时振奋起来。
他顿住脚步,第一时间将枪瞄准了血条。
就在他要开枪的时候,血条突然‘跳’了一下。
纪常看到一只黄色的动物朝着前方跳跃而去,速度极快。
不知道是发现他了还是别的原因。
他连忙追上,小心的控制着自己脚下的动静。
追了几分钟之后,那只动物才停下来。
它警惕的看了看四周,然后才低头啃食地上的嫩草。
这个时候,纪常端枪锁定了它。
努力的控制自己的呼吸,因为机会只有一次。
要是无法击中的话,它就不会给自己第二次机会,会迅速的逃窜。
“砰!”
枪响的一刻,纪常就看到那只动物的血条瞬间被清空了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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