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沈鹿两百米远的地方,有一家曹氏面馆,生意是几家饭店里最差的,也是营业时间最长的。
从早上到半夜,囊括早中晚夜宵四餐,按这个勤奋劲,应该赚不少,奈何面条绵软易碎,汤底寡淡无味,浇头只有咸菜一种,时常有人吃出沙子和死虫。
每次有人投诉,店老板一摔大勺,嗓门比客人还大。
“40星币一碗的面条你还想吃到什么?!
有的吃就不错了,你去别家看看,上哪儿吃40星币一碗的面条?”
“我特么已经是在做慈善了,劝你不要不知好歹!”
“吃得惯就吃,吃不惯就滚!
哪里来的死狗,叫唤什么!”
态度之恶劣,让人如鲠在喉。
可有一句话没说错,他的面条确实卖的便宜,不是每个人都能花上几十上百星币一饱口腹之欲,曹氏面馆的面很孬,但是实打实的面条啊。
种种权衡之下,还是有人捏着鼻子去曹氏面馆吃面。
但自从沈鹿开始卖炒饭炒面之后,除了晚上,再也没有人愿意去曹氏面馆吃饭,曹老板的生意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曹老板站在街边,一脸阴郁的看着热闹非凡的小鹿美食,妻子周芳推了他一下,“老公,你快想想办法啊!
可不能让这小贱人继续摆下去了。”
“急什么!
等着!”
周芳没好气的哼了声,过了两分钟,两个看起来就不好惹的男人走了过来。
“小勇、小毅,你们怎么来了?”
来的是曹老板两个堂弟,曹勇和曹毅,两人没有正经工作,一直在街上打流,做点偷鸡摸狗的勾当。
偶尔会来曹氏面馆打秋风,吃碗面什么的。
周芳很烦这两个没有眼色的穷亲戚,每次曹勇曹毅过来吃饭,她都没给过好脸色。
“哥,嫂子。”
曹勇曹毅打了声招呼。
“小勇、小毅,平时我对你们还不错吧?”
曹老板抱着手臂,“但凡你们说饿了,做堂哥的,二话不说就给你们下面条,先前小毅病了,我还给掏钱买药了。”
“哥对我们当然没得说。”
“现在有个事,你们去帮我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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