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官听后微微点头,赞许道:“小翠,你所言是否句句属实?”
小翠泪眼婆娑,坚定地说:“大人,我所说句句属实,绝无半句虚言。
我只是想为大奶奶伸冤啊!”
言罢,她用手帕轻轻拭去眼角的泪水。
接着,判官又将目光转向那位药铺的伙计,示意他也将昨日所言之事复述一遍。
那伙计恭敬地回答道:“大人,我是城南药铺的伙计,已经在这里抓药十几年了。
四年前,这位田大爷曾来店里买药,点名要马钱子和雷公藤,而且要的量还不小。
这两味药若是用量过大,可是会中毒的。
我当时没敢轻易给他,他解释说是用来杀虫灭鼠的,还额外给了我二两银子。
我当时也是被那二两银子迷了心窍,就卖了给他。
后来听说刘家大爷死了,我心里害怕,想去刘家看看他死前是什么样子,但没能进得去。
在门口转悠时,我碰见了小翠,她知道了这件事后,就让我告诉大小姐和二小姐。”
说完,他从怀里掏出那二两银子,颤声道:“大人,这银子我一直没敢用,现在还在这儿。”
说着,他走到刘令遵面前,将银子放下,然后又迅退回到原位。
田令遵和小田氏听完两人的陈述,顿时目瞪口呆,两人面面相觑,一副莫名其妙的神情,似乎完全不明白这突如其来的指控是怎么回事。
判官猛地一拍惊堂木,声音如雷霆般炸响:“你二人究竟还要嘴硬到何时?若再敢隐瞒不报,本官定要大刑伺候,让你们尝尝苦头!”
这声怒喝如当头棒喝,让田令遵似乎从梦中惊醒。
他急忙辩解道:“大人,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啊!
他所说我去买药之事,若是四年前生的,他又怎会记得如此清晰?这明显是他们在编造谎言啊!”
判官冷笑一声,反驳道:“四年前的事又如何?即便是十年、二十年前的旧事,也有人能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田令遵仍不甘心,继续申辩道:“可是大人,我姐姐姐夫已病入膏肓,这家业他们本就是要托付给我的,我又何必下此毒手呢?”
判官眉头一挑,厉声问道:“你说他们要将家业托付给你?口说无凭,可有证据?”
田令遵急忙答道:“有,有,我有契约文书和见证人。”
判官闻言,立即下令将证人和文书带来。
不一会儿,文书和见证人便被带到了堂上。
文书上字迹清晰,白纸黑字地写着:立田令遵为刘方遇的家产继承人,但需在继承家产前改姓刘。
关于子女的安排也写得明明白白:只要家中尚有财力,每月需给两个女儿各两万文钱;儿子年满十四岁时,是否接管家业,由刘令遵自行决定。
此外,刘令遵还需负责儿子的婚事,即便将来分家单过,也需每月足额给付两万文钱。
契约的一方是刘方遇,另一方则是刘令遵,而见证人和书信人则是安美。
这份文书似乎为田令遵的辩解提供了一些有力的证据,但判官并未因此放松警惕,他深知在这错综复杂的案件中,真相往往隐藏在层层迷雾之后。
安美,一个当地的穷酸秀才,家境贫寒,为了生计,常沿街为人书写书信、契约等文书,赚取微薄的生活费。
判官审视着安美,眼中闪烁着锐利的光芒:“安美,你说你能为此事作证?这份文书,是不是你和刘令遵二人联手伪造的?”
安美急忙辩解道:“大人,我绝对没有伪造。
这文书确实是我亲笔所写,当时刘方遇也在场,他签字画押,全程清醒且精神。
文书立下之后,他才因病去世的。”
判官眉头紧锁,继续追问:“既然写文书时他尚且清醒,为何不久后便离世了?这其中究竟有何隐情?安美,你如此积极地为刘令遵作证,莫非你也牵涉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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