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浓眉大眼,一身正气凛然,而你呢,虽然你是叫浩然,但没有他有浩然正气。
所谓眉清目秀虎背熊腰,说的就是这种人。
剑眉星眸,鼻若悬胆,方正国字脸,寸头似利锋。
他就算此时此刻无人看着,也站的笔直,一副军姿傲然挺立。
他的目光一直看着眼前的这具尸体,紧咬牙关甚至都沁出血渍染红了他的唇,使得更加鲜红。
双手紧紧捏住,攥成拳头模样,在手上留下了一道道深深的指甲痕。
而他眼前的尸体早已不堪直视,死因显而易见,很容易看得出被害人就是背后被人捅死的,是因为伤口过大流血过多而死的。
他所愤恨的不是死人这一件事,要知道他所料理的凶杀案不止这么一件事,所见过的尸体不止这么一具,但这一件事情无疑是他刑警生涯遇到的最让他愤恨的一件。
犯罪嫌疑人太过于胆大妄为了,就像是在向所有的警察宣战一样,当街捅死人,还有比这一件事还要肆无忌惮的吗?
难怪上头听闻这件事就立刻严令他们成立特安小组,命令他们三日内必须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
要么交代犯罪嫌疑人,要么交代自己的前途。
不过也怪不了他们,这个东西实在是反响不太好,试想一下谁会想上街买菜的时候被人莫名其妙捅死了?估计上头那个老家伙也是立了军令状了,这个三天怕也是从老虎嘴里挤出的时间。
现在没有闹出恐慌,估计就是他们正在安抚人民群众,在但这只是权宜之计,一旦他们没有解决这件事情,那么群众就会因此而暴躁,到那时估计就是就用你给我军祭旗了。
();() 云溪把头转向一边,看见两个人,正是这场案件的目击证人。
一个正是刚刚张不凡他们提到的当红作家土豆炒番茄,真名叫做周培兴,是个身高只有一米六五的家伙,就如正常的理工男一样,穿着格子衫牛仔裤,甚至连头发都是乱糟糟的就像在向爱因斯坦致敬,戴着比啤酒瓶底子还厚的眼镜。
因为常年的打字创作,脸是十分憔悴的,甚至眼角还有清晰的黑眼圈。
而另一个就是周培兴的铁杆粉丝,也是附近落英大学的大四学生,顾江。
顾江穿了一套黑色体恤和黑色裤子,但他身高也只有一米七左右,他的气色就比周培兴还不知多少倍了。
云溪他们已经调查过他们了,案发前一天顾江邀请周培兴到他家来庆祝他的作品大卖。
虽然现在有的人说作品结局就给读者喂翔,但不可否认他就是卖的很红火,据有关人士猜测可能要超过周培兴当年一书封神的处女作。
因为喝的伶仃大醉,都没意识了。
因此两人当天晚上没有回家,到了第二天顾江要送周培兴回家,没想到居然在路上看到了这种事情。
云溪很想质问两个人为什么当时不制止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但他忍住了,他知道现在这个社会上选择见义勇为的往往就那么几个,要不然也不会被褒奖了,大部分人还是选择了明哲保身。
他可以了解这种人的思想,但他永远无法认同,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成为这么一位刑警。
看着这里逐渐涌现的人群,云溪深深叹了一口气,时间是越来越少,事态是越来越严重了,而自己缺一点线索都没有,只能先等验尸报告出来再说了。
而正当云溪不知路在何方时,一个轻佻的声音立即传到他的耳中了,“嘿嘿,你们好啊!
这位小姐姐,你能放我进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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