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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该对林森感到气恼,实际上我也并不生气。
只是有点冷却了的感觉。
因为失望,从春假时一直延续至今那种一度莫名雀跃的心情,冷却了下去。
周末是个晴天,但依旧空气的湿度不减。
林森第一次主动提出要来我的住处,因为我再也无法忍受干不了的衣物,买了烘干机。
如果是一周前的我,大概会很高兴吧。
但此时我只觉得性意阑珊,甚至连房间都不想整理。
直到下午,林森才姗姗来迟。
我站在阳台上看到穿著夹克的林森拎著两袋衣物,满头大汗地走进小区,暗自觉得有些好笑。
他有点怕冷,并且有些时日没有出家门,完全低估了室外的温度。
在四月底穿著夹克真的不是明智的选择,哪怕小区相隔不远,步行过来还是会很热的。
我并没有立刻提醒他,只是看著他笨拙地四处确认楼号,几缕太久没修剪的头发湿漉漉贴在额头上。
狼狈不堪,就像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一样。
不知为什麽,虽然是笑著,我却觉得心口微微发酸起来。
等了半天,不想再看到他团团转的样子,我忍不住喊他:“笨蛋,是这栋楼!”
真是笨蛋,明明抬头就可以看到我。
为什麽一直看不到我?
林森抬头张望了一下才发现我,似乎想抱怨,但又不想与我在小区里喊话,只好快步走进了楼道。
我连忙去开门。
果然才几分锺,他就怒气冲冲地进门,把袋子一放:“你居然不去小区门口接我!”
“我去你家的时候,也不见得你接过我。”
我关上门,落落大方道。
“哼,”
林森不满地哼了一声,把夹克脱了,“真是热死。
好渴,有没有水?”
我给他倒了一杯温水,他就坐在起居室里不动了。
我只好认命提起两袋衣物去烘干,经过春假那段同居生活,他似乎依旧习惯了我多做一些家务。
虽然因为继兄婚礼的事情我自觉冷却了心情,但是直接面对林森的感觉还是不一样的。
我们都没再提那件事,仿佛从没有发生过。
我们随意拿几本漫画杂志各自看了起来,偶尔交换一些意见。
沈默的午後,翻书的声音和烘干机的噪音意外令人感到安心。
我看了一眼正在认真看书的林森,突然觉得再次妥协的自己有点没出息。
因为是单人用的小型烘干机,林森的两袋衣服一直到傍晚才完全烘好。
我把它们铺在床上折叠,而林森则站在阳台上看风景。
“这里看得到门口,我今天一定一进小区就被你发现了!”
他显然还很在意这件事。
“那又怎样。”
我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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