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常年只缴纳基本月租费的家伙忽然手机欠费了。
当一头常年穴居的货忽然要你帮忙办一**身房的年卡了。
当一只常年晚睡晚起的动物忽然早睡早起了。
当一位常年面瘫的先生忽然露齿频率足够太阳把牙晒黑了……
不,他要更正,不是恋爱,尼玛这根本是热恋啊!
吕越发现自己很没出息的羡慕嫉妒恨了tat
通常这种情绪都会以八卦的形式表现出来——
“冬子,给我讲讲呗,你俩咋认识的,还有他长啥样啊,有照片没?”
咋认识的?副团几乎不需要努力回忆,因为那场景清晰如昨:“他想杀我,结果被我杀了。”
……这绝逼是他听过的最凶残的邂逅没有之一!
“等等,”
吕越奇怪了,“被你杀还能看上你?你们打游戏的不是最恨被人杀么?”
孟初冬笑了下,似乎回忆起了某些好玩的事情。
吕越默默别开头,虎牙的反光,好刺眼=_=
过了会儿,孟初冬似乎回忆完了,才悠悠道:“他还没看上我呢。”
吕越愣了下,很快琢磨懂了,惊讶道:“你单恋啊!”
孟初冬想了想,诚实点头:“嗯。”
吕越黑线,长叹口气:“这就不是哥唠叨你了。
你说你一个单恋的,还嫌人家胖,还什么跑步减肥,你有能耐先把人追到手好不好。”
孟初冬敛了笑意,又做了几下哑铃,才淡淡道:“我没嫌他。”
吕越皱眉:“那他这天天要死要活的逼自己跑步干啥?你还督促的那么上心。”
孟初冬动作未停:“别人嫌了。”
吕越瞪大眼睛:“所以你这是在帮别人养成媳妇儿?!”
这一次孟初冬想得有些久,想出来的回答却是:“不知道。”
尽人事,听天命,一直是孟初冬的行为准则。
他觉得把自己能做的都做到了,那么结果无论好坏,他都可以接受,不会后悔。
对待轩辕,便是如此,如果不是五岳阁的导火索,兴许他会和对方发展到三次元,兴许某个契机就把轩辕掰弯了,但现在讨论这些兴许都没用,事实是他俩掰了,相忘于江湖。
这个结果他或许不喜欢,却可以坦然接受。
出柜也一样,把能说的道理都给父母讲了,还是不行,那他就搬出来,逢年过节回去一下,尽管下场永远是被赶出来,但来日方长,他也没觉得有什么难以接受的。
可就在刚刚那句“不知道”
出口的瞬间,孟初冬忽然发现,那三个字后面隐藏的两种可能性,其中之一,他接受不了。
这里指的不是给别人养成媳妇,而是把方筝养成别人媳妇儿。
生平第一次,孟初冬没办法坦然接受尽完人事后的天命,哪怕光是想想,都闹心。
那是,他的,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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