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讨厌那个人,正如那个人讨厌我。
那个人膀大腰圆体格壮,粗眉大眼精神足,却喜欢吃我的“剩饭”
,当然这只是一种比喻方式。
那个人毫不知耻地模仿我温情的眼神、我优雅的动作、甚至我充满磁性的声音,围着他团团转。
目的只有一个,交配。
我把那个人看得很透彻,那个人以为早晚陪我跑步,在他面前对我表示好感就可以蒙蔽我的眼睛。
错了,我比那个人聪明得多。
他是我见过最温柔的人。
我对长相并不挑剔。
他身上的味道很好闻,闻起来像暖融融的阳光。
不像那个人,总是一身的烟味、酒味,虽然一回来就洗澡那也掩盖不了。
我喜欢他的手。
他抚摸我的时候总是轻柔的,而且态度是平等的。
不像那个人,趁他不在就恐吓我,用各种摇控器瞄准我的头。
他的手能画出漂亮的图案,虽然我不懂得欣赏,可是看到那些画,我的心情就像是在晴朗天空下碧绿草地上肆意地奔跑过。
不像那个人的手,只用来在他身上乱摸。
他的手能做出我最喜欢的饭,我喜欢看他站在那里把蔬菜用细长的手指撕碎,把我最喜欢的牛肉切成丁,即使有我最不爱吃的胡萝卜我也忍受了。
我唯一不能忍受的是他用手,用我喜欢的那双手去抚摸那个人腿间经常亢奋的、不能自制的东西,像那些没事儿围着我转但是我一眼也看不上的追求者露出来的一样。
那个人随时随地都能发情,我替那个人数着,一天至少三至五回。
当然一周那个人只能得逞一次。
每个周五的晚上,等到他洗完澡出来,那个人就迫不及待地把他推到卧室里,然後把门关上。
我知道那个人又要欺负他了,我知道。
有好几次那个人急切地都顾不上关门,就那样一下子把他抱起来。
我用我无比悲愤的眼神看着那个人,那个人啃来啃去把他当成一块儿骨头。
“门……”
通常这个时候他只来得及说这一个字,然後他的世界就对我关闭了。
我知道他不想我看到。
我看不到,可是我曾经看到过。
所以除了周五晚上的时间里,我用毫不掩饰的嘲笑看着那个人动不动就跑到卫生间里,长久地用开着的水流来掩护自己。
那个人很忙,经常在晚上的时候一遍遍打电话回来对他汇报自己的行踪,把回家的时间一推再推。
不过,虽然我不喜欢他,但是从客观的角度,对他很守时这个优点我非常欣赏。
他晚上接了那个人的电话後总会跟我汇报,说那个人现在在哪里,几点会回来,然後他就去做他喜欢做的事情,喝一杯茶,看一本书或者画一幅自己喜欢的画。
那个人总是不会超过自己说的时间,总会按时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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