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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贵人发现自己一时昏头,竟然在文章里就写出来了。
当即就吓得一身冷汗啊。
啊呀呀,幸亏发现了,不然,说不定明儿个就得和雷答应做伴儿去了。
咦?不对!
是自己和宋锦绣一起给雷答应做伴么!
叶贵人心胸阔大十分牛X(也有人说应该是牛字减去一撇一竖的),居然还在这种时候找到笑点,嘿嘿自己高兴了一会儿,这种倒大霉也有人一齐顶雷的感觉真是不错么!
好像还有哪里不对?
是了!
叶贵人匆匆翻出原稿,就是前一日带过去给宋锦绣看的那个,双目一扫,就凝视在下面宋锦绣龙飞凤舞的签名儿上了:
不错,原稿也写错了——宋锦绣,她没看出来?
若是往日,叶贵人怕不也得心中窃喜。
这“才女”
也不怎么样么。
可是这一次,这犯的不是普通的文法小纰漏,二十关系到大家头上那颗长着花容月貌的玩意儿,是否咕噜咕噜滚到地上的大错误——自己一个写文章的,很容易写的忘记了,宋锦绣一个阅读的,带着全新的头脑扫视这三五十个字儿,难不成还能忘记了?
叶贵人陡然生出了疑惑之心。
可是,若说宋锦绣一心想害她——也不像,因为这上面还有宋锦绣的签名儿呢。
害人的话不得把自己先摘出去?
叶贵人的疑惑升级,呆呆坐在椅子上,头脑中开始回想这几年,自己和宋锦绣的相处经过。
这宫中,叶贵人和宋锦绣打的交道最多,还一写好诗就跑去炫耀听人吹捧,对于宋锦绣那背着手点头“不错不错”
的场景见得也最多。
可是从头想起来,真没见过她做诗。
不,应该说,除了写名字,都没有见过她写字儿!
叶贵人惊得一抖手,按进了盛着墨的砚台里,就抓了满手黑,还没注意到。
一个看起来大智若愚的人,如果发现了好像她没有什么“智”
,那么解释也就只剩下一条儿了——她是真“愚”
。
叶贵人“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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