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时空隔层隔断黑色能量的一瞬间蜚的独眼冒出无尽的血色气息,而白色的头顶却在微微闪动,慢慢的血色气息在李蜚语身后凝聚成蜚的模样。
「蜚之法身」
随着李蜚语的一声大喝响起,身后蜚的法身也向魔鸢出怒吼,慢慢的李蜚语站了起来,手中的长剑也变成了血色唯有那只眼睛还在和蜚的独眼交相辉映。
魔鸢双手抱胸傲慢的看着他,流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随后手爪化为黑色向李蜚语出一道爪击,黑色的爪击好像要把空间划破一样,可惜,这种程度的攻击对现在的蓝星来说不值一提。
但对李蜚语来说却是险象环生,法身让他拥有了和魔鸢一战的资格,却给不了杀死他的把握。
随着李蜚语给了蕴星河一个抱歉的眼神之后,所有的血色气息都缓缓融入了蜚的独眼,而身后的法身也向铠甲飞来,李蜚语现打不过后当即决定他要请代打了。
此刻蜚的独眼血光闪过,整副铠甲好像是要活过来一样,流光溢彩,光彩夺目。
蜚的身影一闪就出现在了魔鸢面前,然后抬剑斩下,却被魔鸢用黑色手爪挡住,在两人攻击对撞的时候,一阵气浪掀起,蕴星河在地上被吹的不断翻滚,等他重新站起来之后,只见两人的身影不停的闪动然后对撞,两道血色身影让蕴星河分不清楚谁是谁。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至少情况不算很差不是吗?蕴星河心里暗暗想到,随后用时空隔层将自己团团包裹起来,手中透明波动闪过,出现了一个沙还有零食和饮料,为了方便蕴星河还在面前凝聚出一块时空隔层用来放置这些东西。
幸好现在是蜚在和魔鸢交战,不然李蜚语出去后一定要大骂他一顿,果然让他前面划水就是为了让他做苦力的,实际上蕴星河觉得根本没有去交战的必要,差距过大的时候是学不到什么东西的只能白白挨揍,自己又没有什么特殊嗜好也没有外挂,更不像李蜚语一样能突然爆种。
而蕴星河虽然看不清他们的动作却能在其中得到不一样的东西,果然在人类有了铠甲之后完全和之前不一样了。
以前蕴星河在和别人战斗时还要躲避一些攻击,或者害怕躯体受伤,但现在有了铠甲之后,没有步入一阶的攻击对他来说完全是挠痒痒,哪怕他也没有跨入一阶。
这完全就不是一个层次的力量了啊,正在蕴星河感叹之时,一道血色身影落到了他的面前,蕴星河不去看就知道一定是李蜚语,果不其然当灰尘消失之后,李蜚语左手捂着胸口,右手耸拉着往下,似乎是没有多余的力气站起,连蜚蛇剑都快握不住了。
但他还是在不停的透支着自身的力量,然后又向魔鸢攻击,而这次魔鸢没有动手似乎是已经失去了兴致,魔灵闪过李蜚语被击飞出去,正好撞在蕴星河的时空隔层上。
很明显这是魔鸢故意为之的,蕴星河对此不屑一顾,双手握拳放在胸前然后打圈交叉向魔鸢比了一个国际友好手势。
魔鸢怒不可遏,这是他见过人类向他比过最多的手势,而向他比过这些手势的人无一例外都给了他一些伤害。
此刻看见蕴星河也比出这个手势不由得愤怒起来,然后瞬间出现在他面前伸手想要将他的那两只手指扳断。
在现手被挡住之后,魔鸢手爪出血光,然后抓向时空隔层,但还是被挡住,见状魔鸢不由的低头沉思起来,这道投影的力量太过微弱,连记忆也断断续续。
看着魔鸢似乎是在沉思什么,蕴星河也不由得思考起来,好像他们一开始就忽略了什么东西一样。
只见蕴星河双手交叉大拇指在互相碰撞然后继续打圈在碰撞,一分钟之后蕴星河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于是向还在和魔灵“交战”
的李蜚语道:
“你说试炼是由天狗构成的,那么他的心愿应该是杀死魔鸢才对,可是为什么魔鸢会这么强大,毕竟第一次进入英魂碑试炼的人才刚获得铠甲而已,哪怕天赋异禀也不可能杀死一阶才对。”
李蜚语还在和魔灵交战,他知道蕴星河一般不会说废话,于是静静的听着。
“除非这个魔鸢根本不是由天狗所构建的,而是他真的是魔鸢的一部分,而刚才的画面里天狗最后咬了他一口,那是天狗所有的力量,如果我没猜错的话。”
说到这里之时蕴星河突然停顿了一下,目光如炬的看着魔鸢幻影。
“天狗那一口咬掉的应该是魔鸢的一部分本源,所以魔鸢才会立马逃跑,而被咬下的这一口本源,天狗没有选择摧毁那就说明这是他故意留下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骚气预收我靠天生媚骨爆红娱乐圈穿书沙雕预收我靠主角说台词暴富俩都求收本文文案林临穿书了系统说,这是一篇霸总文,而他穿的身份是替身男配,戏份只占全文5,走完剧情余生便可随便浪系统等剧...
传闻,从木叶建村之初,就有这样一家料理店。从凌晨开始营业,直到天亮之时关门。香味弥漫在小小的空间之中,令人沉醉。人们称呼这里为,七味居。...
...
冉月意外得到了一个系统,原本以为是天降金手指,从此就要走上人生巅峰,结果却是一个大坑。谁知道系统之间竞争也是这么激烈的动不动就要来个吞噬什么的除了内部竞争,还有来自外部的杀机,主神空间,时空管理...
林淮苏,八流演技,十八线艺人,除了好看一无是处,得罪了人惨遭毁容。林淮苏,江湖鬼医,活死人肉白骨,能阎王爷手里抢人,也能下毒于无形,笑着把你送走。穿越千年而来的鬼医林淮苏,在救护车上把自己的伤给治...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