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人耳朵里听不到的声音,由两个纯血族听来还是十分清晰。
那是中型犬的脚步声,它们正在这个方向走,大概有四、五只。
在科罗拉多州有一个自然保护区,虽然离这里不近,不过在美国这种地方就算出现鬣狗、野狼,甚至是熊都不奇怪。
但引起他们注意的是,这些中型犬带着异样的血腥味。
终于,罗德在后照镜里看到了它们的身影。
那不是狗,是一群野狼,它们踏着刚被雨水清洗过的路面往前走。
路灯找出它们的身影,罗德轻轻地皱了皱眉头。
即使是新生的血族婴儿也能轻易分辨出人的血液和动物的血液不同之处,就像人类会分辨不同肉类一样,更何况罗德已经活了那么久。
那群野狼仿佛没有发现他们的车子,更没有发现他们的气息,只是自顾自地走在公路边,前进的方向正好和他们开的方向一致。
现在罗德已经不必用后照镜观察它们了,它们已经经过车子,走在前面。
这些野狼和一般的野狼不同,它们皮肤的颜色深浅不一,且身上没有毛皮覆盖,一双眼睛在路灯照不到的地方透出一种妖异的萤绿,仿佛它们来自另一个世界般。
而那股罗德闻到的血腥味就是来自它们的口中——一些人类的残肢和破碎的内脏。
明显是分食完的现场,它们口中甚至还拖着肠子,却悠闲地在公路上散步。
今晚的雨水将它们的足迹和尸体的血迹全部冲散了,可惜,依然让罗德和杰克遇见。
虽然血族对血液有种出于本能的渴求,但是死人的血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对纯血族来说,死人的血会让他们生病,虚弱个一年半载,对吸血鬼则是催命的毒药。
在血族与人类对峙的年代,教会为了声响,没有用过这样的方法,但民间对于捕捉来的吸血鬼,都是采用这种方法杀害的。
不过从味道上来看,似乎是刚死不久的人。
罗德看了杰克一眼,原本警戒着的杰克已经懒洋洋地重新窝回他腿上。
杰克这个样子就代表已经没有危险了,于是罗德轻声问:「那是什么?」
「你觉得呢?」杰克反问。
这家伙的性格真是别扭,就不能直说吗?
「看起来不符合大自然规律。
」罗德伸手发动车子,踩下油门,不一会就超过了走在前面的野狼。
原本应该受到惊吓的野狼依然稳稳地沿着公路行走,没有一点普通野狼的反应。
看着那群野狼消失在后照镜中,罗德这才轻轻叹了口气,「赛文这家伙,果然不会安排轻松的工作给我。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怪物入侵地球啦!怪物方阵容全宇宙人类方阵容我一个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
重生以后,云清最想做的是跟卓一言离婚。卓一言离婚,好啊。于是,当晚云清出现在了监狱。云清卓一言勾唇浅笑离婚还是坐牢,你选。云清前世被渣女所害,被卖入暗帝组织,一生活在阴暗的角落,如今她重生了,浴血归来,重回命运转折点,脚踹前夫哥,手撕白莲花,遇人杀人,遇佛杀佛,攀上人生巅峰。只是,渣男变忠犬,前夫变丈夫,什么情况?传言,卓少校面冷心狠,且那方面不行,事实证明,传言都是骗人的!云清捂着自己的老腰,三天都没下来床。卓一言还离婚吗?云清离你大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逃婚101天学霸娇妻,乖一点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这是一对前生早早领了盒饭,又不曾对彼此表明心意的夫妻,双双重生在一片无尽星海,大杀四方的故事。这里有各种让人眼花缭乱的物种,与人类不一样的生物,安维尔人,人鱼,奥拉人这里全民兵役,因为星系之间的...
医药世家少年,家中突逢巨变,被迫从军,历尽艰险但仍自强不息,立志自习武功为父报仇。后偶遇仙人,成为散修,踏上修仙之途。修仙之途自是坎坷多磨波折不断,公孙衍不畏艰险,潜心修炼,思阴阳,悟仙...
阮觅嫁给了南阳侯府的次子顾云暄,可是这位侯府次子不仅混账,还被阮觅发现他有一朝显贵就要降妻为妾的心思。阮觅怒,不顾众人反对坚决和他和离了。可是和离不过三年,顾云暄突然就成了元后嫡子,还登基为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