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
陈昼一边努力吃着难以下咽的小麦粥,一边擦着泪水说道,“我只是想到小麦是农民伯伯辛辛苦苦地种出来的,所以呜呜呜······被感动哭了。”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陈昼感觉肚子运作起来,跑了几次厕所(其实就是一个非常简陋的向下的空道,上面被木板隔开,每次陈昼去上洗手间的时候都很担心自己会掉下去)后,腹痛彻底消散了。
“伊莎小姐真厉害,只是用粗盐就把自己治好了。”
艾玛放下心来,毕竟也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这会儿已经可以说笑了。
“那还是多亏有你帮我,不然我自己一个人肯定不行。”
这种患难与共的环节,伴随着问题的解决,大家当然要互相彩虹屁一番加深感情,更是趁机收买人心的好机会,陈昼很上道地从自己的“小金库”
里取出了几枚金币,“艾玛,谢谢你,这个是给你的谢礼。”
“伊莎小姐。”
艾玛愣住了,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金币,这都够她们一大家子生活两年了,“可是这些都是您的财产,我怎么能——”
“拿着吧,艾玛,”
陈昼看着她的眼睛,“你也许不太明白,但你刚刚真的救了我一命,这些钱报答你的感情已经算很少了,请收下吧。”
在陈昼极力的要求下,艾玛只收下了她给的一半的金币,另一半怎么也不肯收下了。
陈昼想想也明白了,艾玛现在住在城堡里,忽然不明缘由地多了一大笔钱,反倒可能惹祸上身。
剩下的这些钱,回头再找机会慢慢给艾玛也不迟。
艾玛将金币小心地放进自己裙子内侧的口袋里,用针缝好后一抬头,便撞见金女孩好奇地望着自己的目光,不禁脸一红,解释道,“东西放在这里不容易掉,而且取的时候也方便些。”
“哇,”
陈昼眼睛一亮,这不就是早期的防盗口袋吗,“你的手真巧啊艾玛,能给我也缝一个吗?”
“这怎么成呢,”
艾玛着急起来,“伊莎小姐的衣服都是专门做的,缝上口袋就不好看了,这些都是佣人才用的。”
“谁说的,我觉得可好看呢,而且口袋其实放在外面也很好啊,如果在外面走累了,就可以从口袋里拿出些糖果还有点心来吃,出门购物的时候,口袋里还能装些钱,想吃点什么、买点什么,随时从里面拿出来买就好了,这怎么就不好看了,实用就是最美的。”
陈昼从小最喜欢带口袋的衣服了,作为一个社恐人士,把脸装进口罩里,把手插进口袋里,是他们社恐人士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不小心穿了一件不带口袋的衣服出门,她简直不知道该把手往哪放!
所以她对于口袋的爱是纯粹的、怀旧的、从一而终的。
“对了!”
陈昼拍了拍脑门想道,“我觉得你这个明很好,我要把这个记下来,如果把钱包系在腰带上,很容易被小偷偷走,但是如果做一个口袋的话,小偷不容易偷,而且携带还方便,又不容易掉,这个点子太棒了!
可惜现在没有专利局,不然艾玛你完全能申请一个专利。”
艾玛听不太懂什么“专利”
,但她可以看得出来,伊莎小姐是真的很欣赏她的这个小口袋,并不是客套而已,而且是真的真的很想要,这种欣赏和喜欢让她也忍不住高兴起来,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创造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忍不住脸颊热,结结巴巴地笑着说,“哪里有这么好啊,伊莎小姐,你又在开玩笑了,如果你喜欢的话,那我就给你缝一个吧,但是不能缝在礼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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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好啊。”
陈昼连忙拿出了自己的几件睡衣、常服,让艾玛在腰侧和裙摆内侧都做了口袋。
于是陈昼一边看着艾玛缝衣服,一边和她聊起天来。
“艾玛,你家里总共有几个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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