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楞了一下,随即回应道“爷爷,您放心吧,那山林子您带我也去过很多次了,不会有事的,况且又明叔和洋哥在呢,我走了,爷爷!”
说完,便准备放开手脚飞奔出去,凌老头轻声呵道“小声点,别吵醒了你奶奶!”
凌云做了个鬼脸,收住脚步,又蹑手蹑脚地开门走了出去,刚关上门,便冲着院外飞奔了过去,压低了声音喊道“洋哥,我来啦!”
李冬明身上穿着件棉衣,肩上挎着个包袱和一张弓箭,背上背着个箭篓,箭篓里稀稀疏疏装着十几支竹箭,腰上别着两个带有木塞的竹筒,左手握着根长矛,右手拿着把柴刀,而李浩洋则拿着根同样的长矛,腰间也别着一个竹筒,身旁还有条猎狗蹲在他脚边。
这猎狗足有半人高,浑身长满黑毛,油光发亮的,非常好看,陈冬明见凌云出来,将手中的长矛递给他道“拿着!”
说着,将柴刀和弓箭放在了地上,从腰间解下一个竹筒,递给凌云。
凌云接过竹筒晃了晃,然后学着他俩的样子,将竹筒挂在了腰上。
接着,李冬明又取下肩上的包袱,从里面拿出一双小布鞋,说道“来,凌云,把这鞋穿上!”
凌云看向那鞋子,竟是双绣花的新布鞋,不敢相信地抬头看向李冬明,问道“明叔,这……真的是给我的么?”
李东明点了点头,说道“快拿着吧,你啊,从小就没穿过双像样的鞋子,整天光着脚到处跑,你婶子听说你以后要跟着我去山上打猎啊,就特地去了趟镇子上,给你买了这双布鞋,快穿上看看,合不合脚。”
说着,将鞋子递给了凌云,凌云接过那鞋子,伸手拍拍脚底板,快速地穿上,小心地走了两步,李浩洋说道“凌云,这鞋可真好看,我娘都没给俺买过这么好看的鞋子!”
凌云抬头看着李冬明道“明叔,你对我可真好!”
李冬明没有说话,只将包袱和弓箭重新挎在肩上,左手拿起地上的柴刀,右手轻轻拍了拍了两人后背,说道“走吧,早些进山去!”
说完,便跻身走在了两人前面,领着他们向后山走去。
凌云放慢脚步,故意落在他们身后,偷偷将鞋子脱了下来,拍了拍鞋底,将鞋子揣进了怀里,光着脚丫子快步跟上李冬明父子。
三人刚走了不远,借着微弱的晨光往树林子里面瞧去,这林子人迹罕至,地面上堆积了厚厚的腐叶和枯草,此时竟麻麻长满了白色的蘑菇,倒下的枯树上,也长出了大量的木耳。
几人见状高兴坏了,李冬明说道“这次上山,怕是要几天才能回来,你们俩跟紧点儿,山上荆棘丛生,野兽横行,要是遇上了大家伙,凭我们几个可难以对付,加上这山路又湿滑得很,若是不小心滑落山崖…”
说道这他却眼神中闪过一丝哀伤,他看了一眼凌云,接着说道“今日进山,先带着云儿熟悉熟悉那打猎的地方,打不到猎物不要紧,若是运气好,打到些野味,再从这儿采些蘑菇回去,那可就有口福咯!”
听了这话,浩洋和凌云嘿嘿地傻笑着,一个说要吃兔肉,一个说要吃野猪肉。
就这样,三人有说有笑地向林子深处走去。
三人一狗缓缓地穿梭在密林之中,山路难行,一路上又基本都是上坡路,走得很是艰难。
他们走走停停,大约走了有一个时辰,天色已大亮,露水早已打湿了他们的双脚,两旁丛林中不时响起几声虫鸣、鸟叫,和灌木、草丛被什么东西扰动的沙沙声,却未见到一只动物的身影。
那大黑狗也很安静地跟在李浩洋身边。
走了一会儿,李冬明停下脚步,抬头看了看,阳光从身后照在了树尖上,树梢上的露珠映射着阳光,晶莹透亮,格外好看。
前方山势更加险峻,远处有座山峰高耸入云,山顶上隐隐能看到有未化的冰雪。
李冬明指着前面的山峰说道“前面那座山,就是咱这片地方最的高山了,从这里再往前走一个多时辰,就能到那山脚,在那山腰上,有俺爹和俺搭建的一个落脚点,咱们可以在那儿休息休息,补充点体力。
再绕过那座山,北边有个大山坳,叫牛屎坳,过了那牛屎坳就是金鸡岭,那两个地方便是最好的狩猎场了。
咱们现在的位置,山势陡峭,不便通行,只能打到些山鸡野兔之类的小动物,只有到那牛屎坳和金鸡岭当中,才能猎到野猪、山鹿这些大一点的猎物。
不过呢,也有不少豺狼虎豹之类的猛兽,非常危险,到那儿可一定要万分小心!”
说着,他朝四处看了看,找了块看起来较为平坦的石头,将柴刀、弓箭和箭篓放在地上,然后坐在那石头上,打开包袱,从里面取出几个面团,给凌云和浩洋各递了一个,说道“来,吃点东西,一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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