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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第2页)

路岁岁点点头,坦诚地说道,又补了一句,“不过在我心里还是鸣溪镇最好!”

听到这句话,路余感慨万分。

他头一次踏入沪市也是在多年前一个夏日的夜晚,当时华灯初上,整座城市灯火辉煌,仿佛一颗璀璨的明珠,硬生生把偏远的鸣溪镇衬得暗淡无光。

小镇来的少年懵懂地走进人流,身边的人大多都打扮时尚,他头一次感受到了自卑和对大城市的惧怕,迫不及待地想要洗去身上的土气。

路岁岁年纪虽小,却比当年初来沪市的他更为成熟,路余打开了车窗,傍晚还带着一丝热气的风灌进车里。

这时的他终于不用再因为自卑而掩饰自己真实的想法,可以大大方方地说一句:“对,我跟你想的一样,的确是鸣溪镇最好。”

*

想着唐文博一个人开了那么远的车肯定也累了,路余谢绝了他要送兄妹俩到家门口的好意,只让他把车开到公寓底下的停车场就让他赶快回去休息了。

路余今天早上跟路济伟“恶战”

了一场,下午又坐了那么久的车早就精疲力竭了,他领着路岁岁回了公寓,刚一进门就踢掉鞋子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上,发出满足的轻叹。

路岁岁小心地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地方,深灰色的地砖,浅灰色的墙纸,似乎处处都压抑至极,跟她在路家温暖的小卧室完全不一样。

别看她在鸣溪镇是无所畏惧的孩子王,褪去这层身份,离开熟悉的环境,她只是一个四岁的小孩,也会害怕不安。

但她想着不能什么事都麻烦路余,自己的事情应该自己做,便想要找一找她穿的拖鞋在哪儿。

然而打开鞋柜看到的是路余整齐放着的球鞋,还有几双大得像小船的男士拖鞋,她不敢乱动,心里委屈极了,怯怯地问了一句:“哥哥,我找不到可以穿的鞋子。”

习惯被人照顾的路余这才想起路岁岁跟唐文博他们不一样,她是头一回来这儿,他看着手足无措的小可怜,恨不得打自己一个耳光:我真该死啊!

居然把小孩丢在门口不管。

他急忙从沙发上坐了起来,赤脚走到路岁岁面前:“你别着急,我帮你找找。”

路余的助理早在唐文博的吩咐下帮忙买了一些小女孩需要的生活用品,路余一眼就看见了摆在餐桌上的、占据了半张桌子的大购物袋。

他从里头翻找出一双小孩子穿的淡粉色拖鞋,放在路岁岁脚下:“我也不知道码数合不合适,你先试试看。”

路岁岁刚到这个新家不久,一举一动都很拘束。

她小心地脱掉布鞋,整整齐齐地摆在门口的垫子上,又穿上拖鞋走了几步冲着路余笑道:“刚刚好!”

路余皱眉看着路岁岁那双只有巴掌大的小脚丫,小团子的两只小脚丫白白净净的,脚趾也圆润可爱,偏偏小脚趾那边红彤彤的,衬托之下显得格外明显。

今天的旅途虽然很累人,但的确没有走多远,大多数时间都是坐在车里,难不成是鞋子挤脚?

路余蹲下来,一手握住路岁岁的小脚,一手拿起路岁岁穿的布鞋比对了一下,严肃地问道:“鞋子小了为什么不说?鞋子挤脚会得甲沟炎,到时候痛得不得了,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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