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锺辰轩招招手,要了一杯咖啡。
“是吗?你找我到这里来干什麽?”
“我打算把这个酒吧卖掉了。”
程启思说,“秦颜死以後,我并不想再开张。
但是後来,我发现这整条街都是热闹的商业街,偏偏有这麽一间酒吧夹在中间,终年漆黑一团,非常奇怪,就又找了人来营业了。
反正,也不需要我操心,利润也不差呢。
中途,有好些人问我卖不卖,我都说不卖。”
“那你现在为什麽改主意了?”
程启思又倒了半杯酒,加了半杯冰块,一口喝干了。
“为什麽?哪来这麽多的为什麽?我又不需要怀念秦颜了。
我喜欢她,但没爱过她。
我杀了她,但那不是因为恨而是因为怜悯。
我没有什麽对不起她的。
这个道理我一直都懂,但我一直都解不开这个结。
毕竟……”
他摊开手掌,看著自己的双手,“是我用这双手……放在她的脖子上,扼死了她……”
锺辰轩的眼光,思索地停留在他的手上。
“为什麽你要扼死她?为什麽不用别的方式?”
程启思有点愕然。
“为什麽?我不知道。
大概是因为她戴著一条很适合用来扼死人的围脖?这样不会留下我的指纹?”
“扼死并不是最舒服的死法。”
锺辰轩说,“找个重物,对准她的後脑一击。
或者,打碎一个酒瓶或者杯子,用碎片插进她的心脏。
你是警察,你自然应该知道哪一种死法会比较轻松。”
程启思非常不快地说:“在那种情况下,我没有思索的余地!”
“对,你是没有思考的余地。”
锺辰轩含著笑,慢悠悠地说,“因为男人用手掐死女人,看著她在自己手里咽下最後一口气,那可是很有成就感的,也是很有胜利感的。
不,我不是在开玩笑,我说的是真的。
而且,有些东西可是真有遗传的,你相信吗?你的祖父,我现在更可以肯定,他当年一定是用手掐死你的祖母的……掐死这个他认为对他不忠的女人!”
“当”
地一声,程启思夹著的一块冰,落在了地上。
他怔怔地盯著锺辰轩,说:“你提这些做什麽?你真的想旧事重提?你觉得揭我的疮疤很有趣麽?”
锺辰轩耸了耸肩,喝了一口咖啡。
“抱歉,我有时候刻薄了一点。”
程启思忽然冷笑了一声。
他喝得不少了,不仅脸发红,连眼睛都是通红的,几乎像是要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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