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慧秀抿抿唇,嘴巴里的血腥味刺激着她的神经,她觉着闹这一场,真的好不值得啊。
“我不想嫁,”
正因此,她更加坚定了,闹就闹,但是必须要和沈家撕扯开。
就像是沈风华那样。
不然的话,被这样一群吸血虫缠上,那日子还能好了?
“不嫁?”
沈父气笑了,“嫁不嫁,还轮不到你来说!”
沈慧秀扬起声调,“我就算是下乡去做泥腿子,都不可能嫁给王兴达那个王八蛋的!
我告诉你,你如果打算着把我卖了一笔钱的心思,就彻底死心吧,我不可能会如你的意……”
里头乒乒乓乓传来争吵的声音。
沈家门口站着一个夹着香烟的男人,他眉头微挑,乐了。
身旁的小弟瑟瑟抖,“大哥,要不然我去……”
“不用。”
听了全程的王兴达抬起手,语重心长的,“臭小子,你哥我教你多少回了,干啥都得给自己留点脸面,这隔着门都抽了我一巴掌,你哥是多贱嗖,才送上前,把另外一面脸给她打呢,犯不着,也不至于。”
王兴达不缺婆娘,只要他想。
既然在沈慧秀的眼里,自己是一毛钱都不值的话,那他也没必要替她忙忙碌碌了。
“那……”
小弟看着自己满手的东西,迟疑了,“咱们现在干啥去?”
“还能干啥,”
王兴达叼着烟,含糊不清的,“你之前不是说你老娘做饭有一把好手么,”
他瞄了一眼自己特意弄来的两斤新鲜大肥肉,“去你家,让你娘给我露一手,这次咱们一块吃点好的!”
小弟眼睛刷的亮了,“唉!
大哥,小弟都听您的!”
“走吧”
俩人的谈话没人能听清,倒是沈慧秀和沈家人的争吵,一字不漏,听了个清清楚楚。
等到王兴达带着小弟跑路了,筒子楼里面的人才开始陆陆续续的冒出头来,一个个的,眼珠子都亮的光了,哎呀,这可是现场版啊。
要是没猜错的话,提着满登登礼物的就是沈家人吵来吵去的小混混了。
啧啧啧,就这样的模样,嫁过去也不是不行啊,至少衣食住行啥的,都有保障了。
邻居们嘀嘀咕咕,“哎哟,你看见了没,那老大一条肉了,看着真让人眼馋,搁我手里,全家能美滋滋吃三天呢!”
“谁说不是啊,还有那桃酥,谁家有这条件啊,一买买一包的,哎哟,得亏那几个遭了瘟的小崽子不在,要是看见了,那不得闹翻天啊!”
“嗐,该省省该花花,孩子也不能亏了嘴,偶尔买点来尝尝味道,也行啊。”
谁不想这样呢,谁家的孩子谁心疼,就是这银钱不凑手啊。
“你说的轻松,”
婶子唇角扬起一抹苦笑,“一个月就那点钱,还要管着全家人的吃喝拉撒,不时还得给乡下的老太太寄点回去,买桃酥说的容易,这钱、这票,从哪儿挤出来好啊。”
是啊,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唉,你也别太愁,这两年年景也还行,多少能填饱肚子了,搁以前,现在不都得扎脖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