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结局怎样,玫瑰还是决定一试。
距离圣诞节还有两个月,玫瑰已经在准备行李。
买了许多衣服,最后还是决定如常穿旧牛仔裤就算了。
距离圣诞节还有一个半月的时候,玫瑰去修剪了头发,买了一种玫瑰色的口红。
从前她最喜欢用玫瑰色口红,黑色的衣服,雪白的皮肤,玫瑰色的口红。
她日日在看天气预报,计算下个月欧洲是晴是雪。
她准备了一切,只待成行。
感恩节那天如常上班,打开电脑看见当日的头条新闻。
莱斯礼死了。
感恩节前夜,莱斯礼死在他的伦敦公寓里。
报道称,当晚邻居听到枪声报警,警方已排除他杀可能。
第二十四章跟我走
利昂把字条拿在手里,觉得自己真是一个不懂得死心的人。
下过多少次决心放弃,有过多少次以为已经忘记。
但是有了玫瑰的消息,其他一切又变得不再重要。
11月的北京城是灰色,就像11月的巴黎,只除了不下雨。
玫瑰讨厌下雨,她不是一个浪漫的女人。
他说,假期咱们去威尼斯吧,到了雨季威尼斯会整个被淹没,咱们可以穿着靴子在雨中跳舞。
玫瑰头也不回地说,讨厌金·凯瑞。
他们从《雨中曲》扯到《楚门的世界》,最终从《公寓》扯到他喜欢的莫妮卡·贝鲁奇,那天在《西西里美丽传说》的音乐中吃完他煎的牛排。
利昂拿着字条,觉得人的记忆真是奇怪,怎么竟可记得那么多细枝末节。
自然也有很多事如今已记不清楚,那些模糊掉的就不再去想了。
付出越多,记忆越重,伤口越痛。
可是玫瑰回来了,就在这里,就在此地,他们呼吸着同一个城市的空气。
利昂转动一下左手中指的戒指,被戒指盖住的关节处有一道发白的痕迹。
塔娜问过他这枚戒指的意义,为什么竟从不肯摘。
他说纪念一个家人,塔娜以为是他的妈妈。
他没有撒谎,玫瑰是他的家人。
虽然他们没有注册结婚,但在他心里,她就是他的妻子、他的情人、他的女儿、他的知己,一个人怎么可以代表那么多的意义。
她是很久以后想起来仍然会令他肝肠寸断的那个人。
下午三点的飞机,玫瑰一早回电视台处理没收尾的工作,有电话打来,一楼的接待中心说有人找她,请她下去一趟。
玫瑰没有来得及问是什么人,就听到一把熟悉的声音。
“C'estmoi。”
是我,是我啊。
玫瑰挂断电话,把接下来要跟进的会议和项目一一交代给手下的女孩,去茶水间斟了一杯咖啡,回办公室确认了几篇报道。
忽然觉得再没有力气做任何事,摘下眼镜,捧住脸欲哭无泪。
眼睛是干涸的,就是这样最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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