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客栈我买下了,你们可去保定城的兴云庄,就说是林小姐买下了你的产业,要你们去的,到那儿会有人安置你们,脚程要快些。”
掌柜的虽然只是个客栈老板,却也晓得最近江湖上有个兴云庄的龙大爷,因为梅花盗的事儿出了风头,不少吃饭投宿的江湖人都在讨论这件事。
他得了远老破客栈价值的一块金子,已是喜不自胜,但又担心守不住这块金子,听得可以投奔保定的兴云庄,于是连连应下。
跑堂的李三人老实木楞,看了这一大块金子也没啥想法,只想着跟着掌柜的一块走。
掌柜的晓得他的老实,见他此刻仍然目光清正,也放下心来。
又想到自己一把年纪都还无儿无女,又生了些想要收他做义子的心思,不过,一切都要等在保定城安定下来再说。
等掌柜的和跑堂收拾完东西离开后,胭脂又指挥着阿飞把这些昏迷的家伙都倒吊起来。
当然,荆无命和上官飞这两个人自然要吊在客栈最高最显眼的位置,保证要让来人能一眼看到。
荆无命被倒吊起来时,已经有了些许反应,他的抗药性自然比上官飞这个练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家伙要好的多。
等胭脂指挥阿飞给荆无命来了个冷水濯面后,荆无命已睁开了双眼。
“滴答——滴答——”
水珠从荆无命苍白的面颚上滴落,将他乌黑的丝浸得丝丝缕缕,黏在侧脸上。
荆无命的眼睛是灰色的,会让人想到阴沉天气时的雾霭,被这样冷寂的瞳孔注视,仿佛被无机质的东西扫描、切割。
被这样凝视着,常人会觉得脊背凉。
胭脂觉得有趣,如果说阿飞像一只倔强的孤狼,那么荆无命就像一只凶恶的獒犬,会弑杀主人以外的任何人。
獒犬把主人看得高于一切,也会以为在主人心中,自己也高过其他。
而当这种想法被打破时,被击碎了认知的、产生莫大绝望的獒犬会怎么做呢?
胭脂好奇极了,这样独特的灰眼睛,像雾霭一样的灰眼睛,那时候会产生怎么的波动呢?
胭脂望着这双冷寂的眼睛,道:“儿子和得力手下一块失踪,上官金虹一定会过来看看生了什么,你说,到时候他是要儿子,还是要得力的剑呢?”
“你们会死在帮主的手下。”
喑哑低沉的声音从荆无命毫无血色的唇中出,像幽魂恶鬼索命般森寒。
“在此之前,你和上官飞会有一个人的脖颈被划断,你说,上官金虹更愿意看到谁的咽喉喷涌出鲜血呢?”
胭脂无视荆无命阴冷的目光,拍了拍他苍白的面庞。
“算算时间,上官帮主也要到了。”
胭脂对着面上晦涩不明的荆无命微微一笑,转过身准备迎接那位上官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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