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小说

第三十三章 冶铁收租看场子只是一时而我 要学一辈子的技艺(第1页)

“这才过了半个多月,怎么感觉季师弟的气血,增长了这么多?”

陆红玉一开始有些不自然,但随着暗中多瞥了几眼,不由心中突兀一惊。

她是熬筋大成,已经跻身了‘淬骨境’的好手。

虽然只是炼得铁骨,没有成就银骨、金骨的门路,而且距离劲入骨髓,刀枪不入,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可毕竟是过来人。

熬筋境的武夫,又是打根基的时候,练的是外功,没有什么掩藏、掩饰的方子。

只要他们调动气血,瞥上一两眼,就能瞅出‘底细’与‘端倪’来。

尤其是,自从季修搬到了陆庄后,陆红玉与他时长接触、见面,更是越发熟络。

对于他当初来得时候,究竟是个什么斤两,自然清清楚楚。

人古话都讲。

三年熬筋、十年淬骨、一辈子的炼皮!

这岂是空话?

按照常理讲,一枚九品品阶,用来辅助养血的凡阶丹丸、药散,服用下去。

以桩功炼之,也不过只能节省个一月苦功,而且贪多嚼不烂。

一般武夫的桩功,耗费三五日,能完整的炼化一枚丹丸的药性,就算不错了。

哪怕是日日嗑药,顿顿药浴的练家子。

每日都吃、喝上数十上百两雪花银。

估计也得两三个月才能养血大成,跻身锻筋。

陆庄的佩刀门客,他们一月俸禄三十两,又有两种适用现阶段的养血、亦或者锻筋丹药服用。

将全部的俸禄、资源,都供给自身,再兼得苦修不辍,这样一年半载,能养血有成,才是正常人。

似季修这般气血鼓胀,如火山岩浆般就要冲破肌肤,一看就是拿住了气血,成了一半。

只要他能抵达运劲拿血,便似汞铅,每一个脚步走下去,都能于青石板上,留下深深脚印的程度

便可以,着手锻筋了!

而在陆红玉眼里,以他现在的火候

这一步,又岂会远了?

这才是不正常!

一时间,陆红玉震惊之余,也忘记了羞怯。

忍不住的,就上前几步,纤纤玉指不由捏起,轻轻点了点季修的筋肉

“你,你是怎么炼的?”

“这就养血有成了?”

“看着模样再炼个一个月,就能着手锻筋了!”

“不可思议”

季修炼得气血,身子躁动,只觉得有一股子旺盛、躁动的火焰,正在徐徐燃起。

他看着眼前女子一改原本英姿飒爽的模样。

转而搭着披肩,青丝束发,一双秋眸勾人,指尖触感柔软,当下叫他眼眸一眯,顿了顿

“全赖陆大庄主提携,若无那一枚豹胎丸、一副虎血散引为助力,我若想养血有成,还得再费不少功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天惹!宠妻狂魔他老婆丢了!

天惹!宠妻狂魔他老婆丢了!

下本预收文听说我是大佬背后的男人本文文案楼子晗生来是个傻子,魂魄不全,一分二,一半留在体内,痴痴傻傻,一半魂游天外,被个冰冷霸道,却又强大无比的男人拘在身边,悉肆心意教疼...

重生九零妙姻缘

重生九零妙姻缘

上辈子听信谣言,将真心待自己的继母和弟弟逼走,更被白莲花和渣男一起欺骗利用,最终落得一个凄惨无比的下场。重生之后的陶小雅脚踢渣男,拳打白莲花,然后哄回继母和弟弟,只是哄回继母和弟弟之后,陶小雅发现除...

穿书后我成了丞相的炮灰前妻

穿书后我成了丞相的炮灰前妻

睡个觉而已,她竟是穿成了书中同名脑残女配男主的渣前妻,一朵怼天怼地的盛世白莲,而且还是正在私奔路上,既来之则安之,程宁宁表示她要抱紧相公大腿,逆转人生,做诰命夫人,绝不能落得被卖去花楼的下场。...

重生后我拒绝了校花和青梅

重生后我拒绝了校花和青梅

陈羽回到2009年,高考结束后,校花和青梅先后向他表白,但都被他义正词严地拒绝了。重生的他一心一意想要搞钱,想要与前世的白月光再续前缘,但中途似乎出了一点意外若干年后,陈羽已然成为超级富豪,回首往事,他不禁感慨我怎么就全都要了呢?一开始,我不贪心的啊!本书又名重生后成为亿万富豪很合理吧简介无力,请读者老爷们移步正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后我拒绝了校花和青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可我偏要偏要

可我偏要偏要

日更,每晚23点前更新季礼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喜欢沈言曦,从小哭起来又丑又傻,麻烦闹腾事情多,自己还必须得照顾她沈言曦想不通什么会有人喜欢季礼,嘴带刀片说话把人千刀万剐,自私蛮横,自己还必须得听他...

宝贝葫芦

宝贝葫芦

洪荒无限流,大家一听应该就有想法了吧,嘿嘿。...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