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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第2页)

先夸夸,后骂新法。

靖康也怪到新法。

司徒济阳郡王曹佾为太保,特进王安石为司空,馀进秩有差。

时方遣中使召光受告,光复辞。

太皇太后赐以手诏曰:“先帝新弃天下,天子幼冲,此何时,而君辞位邪?”

且使梁惟简宣旨曰:“早来所奏,备悉卿意,再降诏开言路,俟卿供职施行。”

光由是不敢复辞。

时民日夜引领以观新政,而议者犹以为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光慨然争之曰:

“先帝之法,其善者虽百世不可变也。

若王安石、吕惠卿等所建,为天下害,非先帝本意者,改之当如救焚拯溺,犹恐不及。

昔汉文帝除肉刑,斩右趾者弃市,笞五百者多死,景帝元年即改之。

武帝作盐铁、榷酤、均输算法,昭帝罢之。

唐代宗纵宦官求赂遗,置客者,拘滞四方之人,德宗立未三月罢之。

德宗晚年为宫市,五坊小儿暴横,盐铁月进羡馀,顺帝即位罢之。

当时悦服,后世称颂,未有或非之者也。

况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乎!”

于是众议乃息。

在太皇太后高氏的支持下,司马光为相,提出“以母改子”

,全面废除新法。

注3.

太皇太后:“详所陈更张利害,直书以闻。”

光奏:“公着所陈,与臣言正相符合;唯保甲一事,既知其为害于民,无益于国家,当一切废罢,更安用教习。”

丁丑,宗正寺丞程颢卒。

文彦博表其墓曰“明道先生”

弟颐序之曰:“孟轲死,圣人之学不传,先生生于千四百年之后,得不传之学于遗经,自孟子之后,一人而已。”

十二月,丙子,硃光庭奏言:“蔡确、章惇、韩缜,宜令解机务;司马光、范纯仁,宜进之宰辅;韩维宜置之宥密。

退三奸于外以清百辟,进三贤于内以赞万几,太平之风,自兹始矣。”

反对新法的老臣都被召回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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