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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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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三叔带来的猪骨头很新鲜,上面还带了些肉,巧云把它洗了出来准备做一锅汤。

猪骨下入砂锅前,她先在锅里用油煸炒成金黄淡焦的颜色,这样能把骨头的油香激发出来,再转入砂锅中,加几粒花椒,几片姜片,烧开后用小火煨着。

花椒驱寒增香,雨天放到汤里最合适了,至于姜片可以去肉腥味儿,更是少不得。

她记得前几天在屋跟前看到一片野菜苔,也不知是啥时候长起来的,正好采了来,和着小干鱼一道烧。

干鱼洗净用温水泡软,用油煎酥,加些腌豆豉进去,再下入摘段儿洗净的野菜苔一起翻炒,这野菜苔很嫩,大火快炒几下就要出锅,不然吃不就不脆嫩了。

一出锅喷鼻香,下酒下饭都不错。

她又把赵五叔带来的鸡蛋拿了几个,打入碗中搅散,和着切碎的梅干菜一道儿炒,起锅前加些葱花,黄黄绿绿,色泽油润,看着就好吃。

最后酥了一碟儿花生米,花生米下锅小火炸酥,开始转色脱皮后就得赶紧捞起来,油温高,捞晚了就炸胡了。

捞起来的花生米过会儿颜色就变得很鲜亮,等冷下来就变得酥酥脆脆的,再撒上些盐粒儿,下酒一绝。

主食是栗米杂粮饭,早已就蒸好,等砂锅里的汤散发出一阵一阵的浑香,肉有些脱骨就好了,加些盐在汤里调味,旁的调料都不用加,喝着很落胃。

要是为着好看可以在汤里撒点葱花,不过她爹有伤吃不了辛辣便罢了。

另外从坛子里抓了碗藠头,再从酒缸里篦上两碗米酒就可以开饭。

常三、赵五两人闻着这一阵阵的香味,早就耐不住了,跟江顺说,“老江,今儿这饭不消等我吃,光靠闻的就知道你没吹牛,这也太香了。”

江顺嘿嘿直笑。

巧云把桌子端到了江顺的床跟前儿,再把饭、菜、汤、酒上齐,大家伙围在一起吃。

江顺能用尚好的那只手搛菜吃。

“巧云吶,你做这好的菜,饭可蒸够了?我今天非吃它个三大碗不可!”

赵五笑呵呵道。

就连斯文些的常三也说,“老江,原来过的是这样的生活,啧啧,你小子有福气。

来,干一下!”

他拿酒碗跟赵五碰。

江顺喝不了酒,只能吃些花生米过干瘾,他乐呵道,“敞开了吃,敞开了喝,反正不是啥好的,粗茶淡饭你们不嫌弃就是了。”

赵五夸张得瞪眼,“这还不叫好,老江,你是故意拿话怄我吧!”

对比下他家婆娘做的,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啊,想到这里他又就着菜狠狠扒拉口饭进嘴里。

......

午饭后,常三、赵五走了,走前赵五直说巧云手艺好,他以后要常来蹭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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