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下的步子更快了一些,低着头在街上走得飞快,路过的行人都以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有些显眼的秦。
他这就回去买五盒抽个够,棒棒糖也吃个够。
男人至死是少年,秦就听不得别人劝他不做什么,一身反骨的他肯定反着来。
秦快步走着走着,不过三分钟,就慢了下来。
他走累了,走不动了,还浑身都是汗。
昨晚上没洗澡,他束起的长上裹满了烟酒气,秦都有点嫌弃他自己。
秉持着累谁不能累自己的宗旨,秦找了个阴凉的马路牙子就坐了下去,撸起袖子凉快凉快。
小臂上盘亘着深深浅浅的疤痕,最可怖的那道被野蛮生长,缠绕在荆棘之上的火红似的玫瑰盖住了。
与秦苍白到像是纸一样的皮肤比较,那花瓣的颜色过分鲜艳。
鲜艳到与秦的色相差无几,就像是活物一般,深深扎根在秦的皮肤下,饮着他的血液生长出来。
早就看习惯的秦,看着自己胳膊上的纹身,莫名其妙又想到了迟煜那顶好闻的信息素味道。
实际上,秦根本就没买过玫瑰花去仔细闻闻到底是什么香味——
可他潜意识里就是觉得,迟煜身上的味道一定是和大自然里生长出来的玫瑰花味道一模一样。
操。
不对。
怎么又想起那小子了。
反应过来的秦带着点懊恼地按了按太阳穴。
他一度严重怀疑自己是不是因为戒了a1pha28年,一朝之间和迟煜亲昵,才产生了什么生理反应。
就在秦恨不得掐自己一下时,一道脆生生的童声在他耳边响起。
“姐姐——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啊——”
姐姐?
秦抬起脑袋,看见一个五六岁大的小女孩儿,扎着两个羊角辫,鼓着肉嘟嘟的脸,水灵灵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看着自己。
他抬手指着自己,挑眉对小女孩儿问:
“你叫我?”
“对啊——”
秦一想也是,自己这么长的头,被小孩儿认错挺正常的。
他不跟小孩儿一般计较,认错就认错吧。
小女孩儿一看就不怕人,大大方方地指着秦手臂上的纹身说道,“姐姐,你这个纹身真好看,我长大以后也想纹一个。”
听起来羡慕极了,可秦却微微皱眉把卫衣袖子拉了下来,难得温柔地轻声纠正小孩儿:
“小孩儿,纹身可疼了,纹身上会后悔的。”
他这人怎么烂都无所谓了,可不能带坏祖国的花骨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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