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亚当·弗兰肯斯坦到访前一分钟,旧世界酒吧内的话题已飞向天外。
“啧,阿呆鸟你球打的好臭!
就这也敢自称是信天翁*吗?”
“什么啊哈哈哈,为什么要从绰号下手过来糗我,你是见过信天翁打球还是怎么的?”
“……当、当然见过啊!
嗯呃,在马戏团里。”
“马戏团里的是鹦鹉吧?”
“是鹦鹉吧?没听说有马戏团养信天翁的哈哈哈哈哈。”
“不许笑!”
“我还没去过马戏团哎。
啊!
说起来,我一直想学独轮车来着!”
“咦?真的吗?真不像莲仪你会说的话啊,这算什么,少爷人设崩塌吗?”
“讨厌!
我会踩你哦!
什么叫少爷人设啊!”
一如既往的嬉笑着。
羽生莲仪比自己想的还更喜欢待在旗会。
他其实并不是个善于多人社交的小孩,但在旗会里,他却也很自在。
其原因相当简单。
在与旗会众人相识的这半年里,他终于学会要如何与人吵嘴了。
——并非真的争执。
没人会与这样弱小的莲仪争执。
旗会的大家对他都很友善,却并不能说很有兴趣。
对已能独当一面的旗会众人来说,羽生莲仪还太小了。
这个温和的小孩更像是伙伴的弟弟,大家都爱揉他一下、惹他两句,但真正的意见纷争,那是绝不可能发生的。
如此温和却又如此有趣环境,即使是普通人都很难遇到。
因此,笨嘴拙舌、不乐于公开发表个人意见的莲仪,第一次有了能拌嘴,还乐意与他拌嘴的对象。
即使大家只是逗他玩,
他也还是非常、非常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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