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小说

第3章 切磋技艺(第1页)

安迪似乎察觉了我们的异常,不过毕竟是初次见面,也就没好说什么。

“两位能来这可是给足了我刘某人面子。”

老板的台词怎么像电视剧里似的,“周姐可能已经和二位沟通过了,我们打算开一家专卖新品流行服装的网店,当然主打是女士服装,定位人群为2o~4o岁的时尚女性,由于前期的产品拍摄需要专业人士参与拍摄,因此有幸请到了二位。”

老板刻意恭维,不过说实话我觉得有些恶心。

听到这话的程龙显然十分高兴,脸上一副很消受的模样,潜台词就是“你们找对人了”

“哪里,哪里,刘老板这是谬奖啦。

鄙人只是业界的小学生。”

程龙说道。

“今天下午是想请二位先给我们指点一下关于以后拍摄的相关事宜,对了,这位是我们公司的摄影师,现在我们美妆店的所有照片都出自大哥之手。”

老板说着把我介绍给这两人。

“你好,我姓王,请多多指教。”

我站起身和程龙握了握手,正准备和安迪握手,他稍微愣了一下才有些不太情愿的和我握了一下手。

这些细节都被老板看在了眼里,我见她眉梢稍微挑了一下,但碍于面子而没有作。

“程先生,这是我们第一期准备上架的新品,一共是十件,有套装也有单品,不知道程先生感觉如何,我指的是在摄影方面是否好构图。”

老板指着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对程龙说。

老板故意叫他程先生,而不是阿龙,显然是对刚才那个叫安迪的表现有些不满意。

程龙也没有在意,凑过来仔细看了看屏幕上的照片,又托着下巴端详了一会儿,若有所思的模样。

“我看还是比较容易的,就拿这件撞色正肩的女士印花短袖t恤来说,其采用了黑白两种配色,后背和两袖的黑色与前胸处的白色形成了鲜明的撞色视觉,而白色部位处的黑色图案又与后背的颜色相呼应,因此我们在进行构图摄影的时候其模特的背景也可以选择一些具有明显明暗对比的撞色元素,或者加大部分地区的光线投入,以实现阴影造成的视觉落差。”

程龙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指着电脑屏幕上照片,并不时用手勾勒出阴影的展现面积。

他又指着另一件米色的冰丝短衫说:“这件米色的雪纺冰丝早秋小衫,整体采用了柔和而优雅的米色冰丝布料,就单纯这布料的选择来看这件衣服仿佛是米色调和了冰雪的纯净,散着一种宁静而高贵的气息。”

老板对他的描述看上去挺满意,该怎么说就怎么说,他的专业技能确实很有一套。

“再看这件衣服的领口,这个蝴蝶结飘带式样的装饰物不仅样式新颖而且在视觉上也给这件衬衫增加了不少少女的气息。

因此搭配方面,这件米色冰丝女士衬衫非常百搭。

无论是搭配深色的西裤,展现出职业女性的干练与自信;还是搭配浅色的短裙,营造出清新甜美的少女感,它都能轻松驾驭,展现出不同的风格与魅力。”

他停了停继续说道。

“刚刚是我关于这件衣服面料和设计方面的一些见解,至于把它拿到具体的摄影上面,我的建议是用清新的背景,比如早春的草原,或者其他代表青春靓丽元素的东西做背景,光线可以多采用柔光,嗯,具体的背景选择还需要拿到衣服后再做考量。”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我的亲爸是首富

我的亲爸是首富

养了自己十几年的父母,居然不是亲生的,而这一天,亲生父亲带着亿万家产来接自己...

招财猫崽崽坏心眼可多了

招财猫崽崽坏心眼可多了

预收顶流的替身前妻会通灵求收藏苏锦霓是福德寺供奉的一只瓷做招财猫。意外穿越,成了被寄养道观的四岁女童。小道观破破烂烂四处漏风,穷得连香火都没有。眼看就要朝不保夕,她一捏小猫爪,要不要不还...

王者荣耀之最强青铜

王者荣耀之最强青铜

青铜之路太过漫长吊打各路大神王者又太过寂寞青丘之冥的灵魂不会永远漂泊旅途,永无止境...

魔门老祖会穿越

魔门老祖会穿越

穿越到仙侠世界,成为一方魔门老祖。徒弟弑师,圣僧为邻,这些王渊根本不在乎。因为,世界就要崩溃,穿越的大门已经再度打开。且看王渊如何在仙侠世界带领穿越的风潮而修真者们又是如何拳打星舰,脚踩巫师,横行...

祖父汉武帝:开局怂恿我爹造反

祖父汉武帝:开局怂恿我爹造反

西汉征和二年(前91年),汉武帝年迈昏聩,觉得总有刁民想害朕,太子刘据竟然也被汉武帝怀疑,于是大肆排查巫蛊之事,刘据性命及太子之位岌岌可危,穿越成为汉武帝亲孙子的刘进,感觉自己脖子发凉。坐不住的刘进不顾自己刚出生的儿子,赶紧跑去东宫找亲爹刘据商量着爹,要不咱爷俩造爷爷的反吧,不然咱全家保不住啊!...

重回80当大佬

重回80当大佬

二本扑街码农重回高考初年,能上演何等惊人的火箭攀升速度一个在88年广交会上用大哥大的大佬,是否比2018年开黄金柯尼塞格的土豪,更像一个羡慕值黑洞吸干方圆十里的眼球是的,这是信息和传媒大佬最好...

一样了,她靠的是写艳书。尖酸刻薄的奶奶小肚鸡肠的大伯一家子的极品亲戚不怕不怕,来一个灭一个,来两个灭一双。...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