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区是在天空岛上,能用于农业种植的土地面积本就少得可怜,近些年加大了无土栽培的研发。
他和沈恪住在一起。
沈恪带他回到K区,住进了一栋独栋的复式别墅。
沈恪说他赚了第一桶金,就买了这栋房子。
那时郁乐音不在他身边,沈恪在后院自己种了一片玫瑰花地,午后躺在花地边上的躺椅上睡着了,梦里阿音靠在他怀里,笑着说他把花都养死了。
现在他把人和花都养得很好。
沈恪的确把玫瑰花田照顾得很好,郁乐音不知道他整天工作那么忙,怎么抽空来养花的。
“这么爱养花啊,过段时间郁老师教你养月季。”
“郁老师,”
这三个字从沈恪口中千回万转,似绕指柔般婉转出来,浸透了酥进骨头里的低哑旖旎,“我想学点别的。”
郁乐音捉住了往他衣角里钻的手,装作听不懂的样子:“那我教你怎么养杜鹃。”
沈恪笑笑,也不逗他了,昨晚刚折腾到半夜,低头啄了一口阿音的嘴角:“我只想养好我的小玫瑰。”
然后他的小玫瑰耳朵就红了。
今天沈恪需要参加K区的青年杰出代表会议。
他站在床前脱下睡衣,赤着上半身在衣柜里挑出席会议应该穿的衣服,右边肩膀上一个明晃晃的牙印,脊背的陈旧伤口上有几道新鲜的抓痕,此刻都在被它们的创作者注视着。
郁乐音从床上跳下来,卧室里铺满了柔软的地毯,他懒得穿鞋,就这么光着脚走到沈恪旁边,打开另一侧的衣柜,拿出来一件黑色衬衫:“穿这个,迷死他们。”
他觉得沈恪穿黑衬衫贼好看,让人把持不住的那种好看。
“我结婚了,你还想我迷死谁?”
沈恪最后拿了套前阵子新定制的西装。
青年杰出代表大会上他要上台领奖,不能穿得太磕碜。
他给自己系上扣子,无名指上的结婚戒指在灯光下闪着璀璨的亮光,像是沈恪眸中融化开的笑意。
人生总有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快意时候,沈恪觉得现在他就在春风中。
落在周围人眼里,一向高冷沉稳的沈恪突然骚气起来,一看手指上的戒指——原来是结婚了啊,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
-
昨晚折腾得太晚,不知道沈恪什么时候走的,郁乐音醒来的时候家里就剩他一个人。
餐桌上的保温桶里有张便利贴,里面是沈恪做的小馄饨。
这些小馄饨的馅是沈恪自己做的。
上周有一天下大雨,郁乐音窝在沙发上重温经典影片,时不时听到厨房传来剁肉的动静,沈恪在制作包馄饨的肉馅。
他养伤的两三个月,胃口不是很好,沈恪每天都在研究菜谱,做出能够让他吃下的东西,就这样,厨艺大增,那段时间余固想方设法来蹭饭。
沈恪亲手做馄饨的契机还是因为郁乐音有一次发高烧,吃什么都吐,喝白粥也吐,不知怎的倒是很想吃清淡的馄饨。
郁乐音坐下来,捧着瓷碗给自己在保温桶里舀了一碗馄饨,盛了热汤浇在馄饨上,鲜香的气味立刻激发出来。
余固也去了杰出青年表彰大会,沈恪上台领奖,他坐在观众席上拍了好多照片,给阿音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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