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前世的自己对楚依然的了解比较片面吧,任晴倒是对楚依然的决定没有异议,反正早晚都要看的,点头应好。
任晴低头看平板的时候,楚依然忍不住打量任晴。
上一次见面的时候,任晴未施脂粉却明艳动人,这一次任晴竟然化妆了,是那种很精致的素颜妆,乍看上去妆容很淡,但细细看来却比素颜漂亮不少,气色提高了,脸上更是像是加了一层滤镜般越看越漂亮。
任晴这么会化妆?!
楚依然更震惊了,等聊完小说的事情,待会儿和任晴聊下化妆~
不过她最震惊的还是任晴佩戴的饰。
因为大悦城里空调开的比较足,室内温度很暖和,任晴穿着一身小香风的黑白色格子条纹薄外套,显得简洁又大方,这件衣服袖口不长,正好露出了白皙手腕处的梵克雅宝四叶草红玉髓手链。
白皙的肌肤、玫瑰金加上红玉髓,将任晴的肌肤越显的白皙细腻。
楚依然再仔细一扫,就看到了任晴身上不止带了手链,还佩戴了项链、耳钉和戒指,是一整套的饰!
黑白色是最简单的颜色,但配上红玉髓饰,完全像是点睛之笔,让她身上有了鲜艳的色彩,显得极为吸睛。
如果楚依然没记错,这四件下来要十万了!
拿了那么多包装盒回去后,楚依然就上网搜了搜,本以为是柜姐多给了任晴饰盒,等上网一查才确定很多奢侈品的包装盒都是一物一盒,没有多余的包装盒,也就是说任晴买一件饰才能配一个饰盒。
想到自己拿的那么多饰盒,楚依然有些难以置信,她无法接受任晴会买那么多奢侈品!
楚依然还抱着侥幸,想着任晴也许买的都是最便宜的。
可现在看到任晴全身配套的一套饰,绝对不是楚依然所认为的最便宜的那一批,任晴一定是按照自己的喜好购买的,心中百味杂陈,但也算是一种激励,让她对自己的写小说生涯充满了兴致勃勃。
写小说比楚依然想象中的更有前途了了!
楚依然目光灼灼地看着任晴低头看自己的小说,完全没有被别人看小说的羞涩感,而是充满了期待。
任晴感受着楚依然的注视,面色波澜不惊地看完了平板上的短小开头,心中咯噔一下。
糟了,如果现在把自己对这个开头的想法就告诉楚依然,对方怕是连晚饭都吃不下了。
就在任晴纠结之际,救命的服务员端着凉菜上来了。
任晴看完开头的最后一个字,将平板放在一旁,镇定地对楚依然道:"
楚依然,我们先吃晚饭,吃好了再详细聊你的开头。
"
对开头的评价,显然不是一句两句话可以说清楚的,楚依然闻言点点头:"
好,先吃饭。
"
第一个菜上来后,后面的菜很快都陆陆续续端了上来。
丝滑的白切鸡,糯糯唧唧的长条年糕配上新鲜味美的黄鱼,细切、味道恰到好处的干丝,外焦里嫩的黑椒牛仔粒,清脆可口的油炸杭白菜,口感厚实又胶质感的宋嫂鱼羹,每一道菜虽然比任晴更喜欢的口味稍微重了一点,但整体都不错,是值得二次光顾的一家店。
两人吃的投入,偶尔喝一口奶茶,连话都没有怎么说,就专心干饭。
任晴觉得自己在金水湾的餐厅吃饭,固然每一道菜都是自己喜欢吃的,但顿顿都那样吃未免冷清了,偶尔能和三两个朋友这样组一组饭局未尝不可。
突然很想楚依然有写作的天赋是这么回事?经济独立了,任晴就可以时不时约着楚依然出来聚餐啊~
可刚刚看楚依然写的内容,为什么有一种她写的开头是一滩烂泥的感觉。
只要一想到楚依然写的开头,任晴就觉得对方比自己还没有靠写小说暴富的实力。
算了,不想了,先吃饱再说。
吃到一半,任晴的手机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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