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面是几件我家姨娘平常练手做的衣袍,都压箱底了,我亲自给你翻检了几件。
你也好换洗,好了,早些回去休息,明日不可偷懒”
魏义笑着就只管出门离去。
还给我送衣服,莫愁有些纳闷,打开包袱,最上面是一双黄色鹿皮软底靴子,下面整齐叠放着几件外衣和短打衣裤,都是用上好的细麻制作,但是领口袖口这些部位却被人细心的又用蓝色绸缎滚了边。
而且是全新的。
莫愁有些疑惑,那双鹿皮软底靴子一看就是抓紧时间赶制出来的,靴子上的作坊气味都还没有散去。
如今能穿细麻衣的人可不多,习武的人都喜欢穿粗麻衣,结实耐磨,还容易透气,而且看这用料也非一般的细麻,那双鹿皮短靴看着皮子眼熟。
莫愁摇了摇头,这些东西退回去不可能了,既然人家能送来,自己再送回去,就显得有些打脸。
看来魏义那天带自己出城围猎本意就是想取块皮子给自己做靴子用。
至于为啥要这么做,莫愁只能考虑魏义大概在照顾自己的自尊心。
刀疤脸吃过晚饭,就被藩王府的仆人找到说是大公子有事问话。
不敢耽搁,急忙随着仆人再次来到书房。
几盏蜡烛被罩在纱网里,已经点亮了书房,魏阗正在洗笔,听见刀疤脸进门问好,略略点头。
“今天我听府里的下人说,三弟找姨娘取了几件衣物,还有前些日子找工匠赶制的快靴,也拿走一双,你知道这些东西去了那里?”
府里的侍卫还有佣人的衣物渡用,都是藩王府里的老管家亲自负责放。
老爷的几位妻妾缝制的衣物只有魏家人才会穿着,刀疤脸急忙理了理思绪。
“今日三公子去了学堂,跟着的佣人拿着包袱,恐怕是送给了莫家小子。”
“嗯,原来是这样。
前几日让你办的事情如何?”
“回公子,铁腿张的尸已经埋到城外乱坟岗。
就是那肉铺张要不要也顺便处理了?”
刀疤脸轻轻擦了擦额头的细汗。
收拾好笔墨的魏阗,抬头想了想。
“几年前无缘无故死掉一个府台大人,闹得满城风雨。
折腾了半年连个人影都没抓住。
最后朝廷又派来个刺史,这也几年了吧?府台的位置一直空着。
屎盆子早就扣在藩王府了”
“肉铺张好歹也是刺史家的奴才,杀了小的,再把老的也收拾了,传到朝廷耳朵里,有心人会说藩王家做事有些绝户。
不过是个卖肉的,与其坏了藩王家名声,不如惩戒一番饶他条狗命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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