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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法庭调查阶段,法官宣布,下面由被告举证。
那一刹那,时敛仿佛听到了铡刀落地的声音,悬着的心终于死了。
“这是我方当庭提交的证据。”
他怀着万分复杂的心情,掏出了厚厚一沓A4纸。
话音刚落,法官、书记员、原告、封惟,几道视线齐刷刷地看了过来,目光之灼灼,像是正午时分的阳光,在放大镜的作用下,汇聚成束,焦点落在时敛的脸上,愈发地滚烫,仿佛下一刻就要窜出火苗滋啦滋啦地响。
“你们,你们不讲武德!”
最先生气的是原告,转头找法官告状,“法官,他们玩证据偷袭!”
法官脸色也不好看,“这么多证据,为什么到开庭才提交?早点干什么去了?”
“对不起法官,律所的打印机坏了。”
时敛恨不得挖个坑把自己埋了,与氧气隔绝,免得玩火自焚。
法官:“我严重鄙视你们这种行为,耽误庭审进度,浪费司法资源。”
说是这么说,法官还是采纳了这些证据,“下不为例啊!”
其实这些证据是可以在开庭之前交的,但是带教不让,说是当庭交才好,打原告和原告代理律师一个措手不及,这样对方来不及细看,容易忙中出乱,可能就会忽略一些对我方不利的点。
虽说证据都有举证期限,理论上,证据交晚了,超过期限了,且理由一看就像编的,比如打印机坏了这种,法院是可以拒收的,可是理论归理论,实践总是要懂得灵活变通,法官想尽可能还原事实真相,也不希望当事人上诉、二审,增加法院工作量,影响自己的考核结果,所以选择拒收突袭证据的法官,可能不占多数。
带教是这么和时敛说的,玩证据突袭,避免不了被法官一顿痛骂,手段是算不上光明的,结果是想要的,这就是带教口中的,所谓的“诉讼策略”
。
时敛觉得不道德,但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为了工资,只好出卖良心。
举证完毕,时敛偷偷瞥了一眼对面,原告鄙夷神色溢于言表。
封惟倒是神色平静,有种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从容,似是多见少怪,他不动声色地翻阅突袭证据,拇指和食指指腹扶了一下银丝眼镜,“因被告逾期举证,我方先简单发表质证意见,庭后补充详细的书面质证意见。”
语速不紧不慢,却也针针见血。
对面两位一看就是资深律师,经验丰富,一个小小的实习律师哪里招架得住,最后还是带教舌战群雄,时敛负责在一旁做吉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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