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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2页)

佣兵团最近成为了法尔堡一个不大不小的话题。

一次招募二百多名佣兵还是小小的引起了一点轰动。

虽然名字恶俗了一点,倒是颇有些老兵油子和兵痞加入,原因无他,主要是与几个贵族败类在美人上面志同道合。

在盗贼公会内部训练场里,伦斯正与二十个盗贼好手日以继夜挥汗如雨的苦练。

当初在王都被佣兵追杀的那会,他就改掉了懒散的恶习,毕竟保命要更加重要。

这一次他终于发现自己天生就是个盗贼,没有什么比躲在暗处用暗器和陷阱干掉敌人更加适合他阴暗的心理了。

更加重要的是,没有比盗贼更适合干偷窥的职业。

温宁顿伯爵在听说了贵族败类们的冒险之后,没有作声。

只是第二天,他的五十个亲卫重装枪骑兵就退出军役,加入了佣兵团。

凯特又从佣兵团中挑出了一百个人,配上战马、钢丝锁子甲和斧枪,变成了半轻装的斧枪骑兵。

自此后的两个月中,凯特就在训练场中与这些骑士一同训练。

佣兵团余下的两百人则由埃特带领。

转换过数个职业的埃特最近又决心成为魔法剑士。

由他来训练步兵再合适不过了。

至于佛朗哥,他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我的生命是艺术。”

就忙着去设计佣兵团旗和团标了。

众人极为郁闷,直到一日偶然撞见他手持一把细刺剑,对着人形靶正埋头苦练剑术。

密密麻麻的剑坑全都在眼睛、手腕、大腿甚至下阴等一般凯甲防护不到之处。

众人只看得头皮发麻,特别是身为骑士的凯特,脸色极为难看。

佛朗哥的家传剑法本就以步法身形见长,算得上是上等剑法,再配上此等阴险恶毒的战法,威力大增。

众人想起费斯前日给他打造的附有电系麻痹效果的上品刺剑,更是一阵恶寒。

至于淬毒,那倒是无妨,反正人人都要做的。

罗格一天到晚不是冥想,就是躲在实验室里研究魔法,偶有全副盔甲混在埃特的队伍里练斧子的时候。

实验室里,罗格喃喃吟唱咒语,烟雾散去,风月站在面前。

此刻的风月,右手中拎着一把长刀,左手多了一面破破烂烂的盾牌,看起来比以前威风多了,至少同亡灵法师的骷髅兵比起来,不算太差了。

罗格始终研究不出风月的刀盾是从哪来的。

他试着给风月一些新的装备,风月很听话的就换装了。

但风月被送回异界后,这些装备就被扔在了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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