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忙成了狗,这边介绍完又赶去其他桌,留下我和铜狮张坐在一起。
沉默了一会,铜狮张又忍不住跟我讲话,说的是他曾经把一辆停在街边的阿斯顿马丁涂成了HelloKitty的壮举。
这些在我耳中更像是卖弄,我更加懒得接话了,把椅子往远处挪了挪。
但不知是反射弧太长,还是看不懂我的冷漠,他又凑了过来,问,对了,这新郎叫啥来着?
我一愣,难道刚才介绍铜狮张给我的人不是新郎?
他见我一脸狐疑,以为自己没说清楚,又解释道,我跟他刚认识,一不留神给忘了。
我惊讶不已,你连名字都没搞清楚,就来参加人家的婚礼?
要知道,这可不是同城婚礼简简单单地赶个场,他得专程从上海飞到成都,再转大巴到绵阳。
玩这么大阵仗,就为参加一个陌生人的婚礼?
当然不是这么简单。
铜狮张下巴一扬,目光投向隔壁桌的女孩说,他是为她而来的。
女孩叫猫姐,比铜狮张大三岁,是他的大学学姐。
猫姐刚失恋,前任是个五星级大酒店的继承人。
两个人在一起多年,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却遭到男方家长反对,猫姐不胜烦恼,恰逢收到请柬,决定出门散心。
这种机会百年不遇,铜狮张立刻买机票紧随其后。
我说,没看出你不仅痴情,还是个痴汉。
铜狮张莞尔一笑,痴情是精神力,痴汉是行动力,被你这么一说,我觉得我的胜算大了好多。
我忍不住也笑了,几千公里的距离都追过来了,却连坐到同一桌都不敢,这胆量怎么追女孩。
铜狮张哀怨地叹了口气,其实这是我第一次追女孩,以前都是女孩倒追的我。
我哈哈两声,说,你真是吹牛皮界的天纵奇才。
那场婚礼在语笑喧闹中谢幕,新郎被灌得不省人事,其他人开始商量着后面的假期去哪玩。
我是个孤僻的人,集体活动向来懒得参加,直接订了当天的机票飞回了北京。
过了一个星期,我接到一个电话,是铜狮张打来的。
他问我要地址,说要寄明信片给我。
原来他追着猫姐一路跑去了西藏。
电话里,他的声音懒洋洋的,他解释说是因为缺氧。
我问他,你有没有向猫姐表白?
铜狮张没回答,说他刚到拉萨就开始高原反应,小命差点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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