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笑,说,早没了吧……那地方。
尖山是过去天津一个卖便宜货的地方。
那一带全是小商贩们租住的破烂旧楼,吃的用的什么都有,摊位像满口龅牙,参差不齐地挤着,人们摩肩接踵,三教九流。
“屌丝”
这个词在当时还没有,网购也还没成气候,所以我还特拿去尖山引以为豪。
他比我高两届,天津已混熟了。
也许是为了逃避对大学生活的失望,我疯狂逃课,经常和他在城市里东游西荡,吃喝玩乐,自诩上得了友谊商场,下得了尖山市场。
当然,如青春年华中所有转瞬即逝的好日子一样,我们并没能走多久。
后来我在香港读书的时候,有个晚上和朋友一起去油麻地夜市。
正坐在地摊上吃扇贝什么的,脚下爬来了一只小强,探头探脑,吓得我心跳骤停,扔下一桌菜就要逃。
朋友特淡定,她提着筷子夹着菜依然往嘴里送,说了一句,做人就要能屈能伸,上得了海港城,下得了油麻地。
那一刻我哭笑不得,却不知怎的突然想起了天津,有关那座城市的一切应声跃入脑海,在那个夜晚,像绳子似的把我捆了个严实。
经常能听到别人说,在一起五六年——分了;在一起八九年,十几二十年——离了。
我就在想,是什么能让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又是什么能让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之后,还是分开了?
我不知道答案,因为我从来没能和一个人在一起久一点,最多只能算是个半年抛、年抛型吧。
老孙家境比较好,可我知道他的钱也不是自己挣的,花父母的算什么英雄,所以我不想让他破费。
老孙性格好,总是由着我,陪我逛逛尖山之类的破地方,每个周末就是吃一肚子垃圾食品,扛一袋子地摊货,吭哧吭哧挤两小时公交回宿舍。
钱是没花几个,但若要说岁月如金,那我这辈子再没有比那时候更挥金如土的日子了。
其实我还是想过,两人在一起要上进,要互补的,不然没有未来。
我们说好了毕业后要一起去美国读研,说好了现在起就要好好学英语,他基础差,刚好先毕业,可以补补英语,等我毕业。
想法都是好的,可实际上,在一起的时间全都浪费在看碟片、玩儿、吃东西上了——忘了说,“吃货”
这个词儿,在当时也还没有。
而这样的后果就是:老孙考英语四级,考了两次都没及格。
因为买的答案不够贵,都是假的。
到了大四毕业前最后一次机会,考试不过毕不了业,他铁了心下了血本,花四千买了枪手,外加一套设备,非过不可。
考试那天,我一早混进他宿舍去,帮他穿设备。
那是一套利用人体为导体,为无线耳机供电,连上手机,用电话听答案的系统。
我按照说明书,帮他把浑身上下的各种导线粘好,捆得像自杀式炸弹袭击者似的,然后外面再穿上衣服,插好手机,连上耳机,测试了半天,确认无误之后,他就悲壮地赴考场了。
出门时,他还把我反锁在了寝室里,外面打不开。
说怕有宿管来查,看到一女生在里面鬼鬼祟祟,就说不清了。
要知道他还分别给了每个室友封口费,不告发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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