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他们也没有叫他。
陈纪衡在父母眼里,成为了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觉得的。
陈纪衡睁开眼,到洗手间里冲了个澡。
他好整以暇地拉开自己的衣橱,翻出一些旧衣服,整齐地塞进一个大包里。
冷不防看到抽屉底下躺着一条脏兮兮的半袖衬衫,陈纪衡瞧着眼生,想了半天才想起竟是孙建军落在这里的,一直想洗完还给他,竟忘了。
陈纪衡拿起衬衫闻了闻,味道消散好些,但还有点,是孙建军身上的那种。
陈纪衡犹豫一下,把这件衬衫也放进大包。
他掏出所有的压岁钱,数一数一千零二十四,和吉利与不吉利都无关的数字,妥帖地放到衣兜里。
出去的时候他把这个两室一厅的房子又看了一遍,查找可以带走的对自己有特殊意义的东西。
钢琴可以忽略,书也没什么用,但书架边上的一本吸引了他的目光——牛虻带着宽檐帽,锐利的眼睛盯着他,脸上的刀疤清晰可见。
陈纪衡拿起它,还记得当初孙建军问主人公为什么要离家出走,自己怎么说的?信仰?陈纪衡失笑,多傻的回答。
他一手拿着书,一手拎着行李包,把家钥匙放在门厅的小台上,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陈纪衡走到孙建军家楼下,小翠正出来扔垃圾,楼上孙建军在喊:“翠姐,我的运动服放哪啦?帮我找一下。”
“好嘞好嘞。”
小翠答应着倒完垃圾往回走,嘴里嘟囔,“学校就在S城,开车也就半个小时,真不知道带那么多东西干什么,麻烦死了……”
陈纪衡看着她急匆匆跑上楼,从树后走出来。
沉吟片刻,终究没去找孙建军。
他走到楼口,在一排排信箱中查看,然后把《牛虻》塞进3-2-1。
孙建军整整半个月都被即将到来的大学生活填满了,他憧憬着各种可能性,向许许多多狐朋狗友报喜,然后大家张罗开个PARTY,给他送行。
他没有请陈纪衡,那天说实话他也有点后怕,当时陈纪衡的反应,明显是要把他掐死。
他觉得陈纪衡有点不正常,他不是害怕他或者厌弃他,只是认为在这么个欢乐的时刻请陈纪衡来,对谁都是一件尴尬的事。
他们玩得很HIGH,喇叭震天响,从敞开的窗户中无遮无挡地轰动整片天空。
也喝酒了,啤酒红酒随便开。
酒是孙父买的,他对儿子这一次的疯狂破天荒的支持。
小翠在大家醉醺醺的扭动中从外面走回来,手里拿着一摞报纸,把一本书递到孙建军眼前:“邮箱里有本书。”
还没等孙建军拿过来瞧仔细,被人一把抢走:“呦,《牛虻》,哈哈,文学名著,我靠你还读这种书啊。
你认识字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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