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西岭突然消失的那些日子里,他像疯了一样寻找任何可能透露他信息的蛛丝马迹,利用他从前得心应手的技术手段,可无论如何,都找不到他究竟在什么地方。
好像陪伴他许久,已经变成他身体的一部分的东西,突然悄无声息地离开了一样。
那种惶恐不安的心情,他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宋西岭说只有喜欢才会在一起恋爱,傅珩之想,如果他这不是喜欢,还能是什么?
只是他已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居然真的喜欢上了那个人。
傅珩之垂眸看着茶杯,沉没在底端的茶叶被一颗颗小气泡包裹,端起杯子,气泡升起,清香散在空气中。
开始的时候,他是出于什么原因,和宋西岭签了五年的契约?
即使在他身上看到了时偌的影子,也不该草草地让双方把五年都交代在一张白纸上。
或许是因为一点怜悯——一点对刚刚进入娱乐圈的、被各种大小人物前后挤兑,而毫无还手之力的一颗小白菜的怜悯。
恰巧小白菜还跟他有点缘分,明明没认识多久,竟对他那么死心塌地。
又或许,他那时根本没想太多,只是喝了点酒,兴之所至,于是把手一挥,借着酒劲上头胡言乱语,这五年不过眼睛一闭一睁,没什么大不了,养你,又费不了多少精力。
只是五年时光,不如他所想那般短暂,眨眼即逝。
现在才三年多,他们就已经闹到了这一步,闹得天翻地覆,闹得他快认不得自己。
无论如何,傅珩之不后悔。
有人敲门进来的时候,傅珩之正闭着眼睛打盹,那人轻手轻脚地带上门,他猜想是过来送文件的秘书,就没有理会,继续休息。
直到对方轻声道:“珩之,睡着了?”
傅珩之一睁眼,看到了时偌。
他穿着纯白色的高领羊绒衫,显得脖颈修长,肤色素白,下摆随意地系在休闲裤,露出两条笔直的腿。
在那一秒钟,傅珩之突然想,有时间应该也让宋西岭试试高领针织衫。
他应该不喜欢白色,黑色呢,太暗了点,浅灰怎么样……
时偌愣了一下说:“你没睡着?”
“嗯,你有什么事吗?”
傅珩之回过神来。
面对他,傅珩之想要尽量表现得冷淡、客气一点,他希望时偌能早点离开,甚至,最好以后也别来找他。
时偌说:“你最近出了什么事,怎么一直没来公司?”
“没什么事,身体不太舒服。”
“是因为那个宋西岭吧。”
时偌把一盒甜品取了出来,放在桌上,“你们吵架了?”
“没有。”
傅珩之看着那些五颜六色的糕点说,“这是什么?”
“恕我直言,珩之,他年纪也太小了些。
你不觉得在一段亲密关系中,在同样的高度和差不多的圈层才是最重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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