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小说

第28章(第3页)

她也颇为关心。

“我不在意,我想知道的是你什么时候愿意嫁给我?”

他必须在赤蛇组织那群家伙杀过来之前拐跑她。

“不急嘛!”

她还没满二十岁呢,结婚?太早了。

快手痴迷的眼中漾起小小的危险火光。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如果——”

他眼中跳跃的光芒令她心跳加速。

“你很坚持,我不反对先同居——”

“同居?”

快手石破天惊地吼。

“你想都别想,我不搞这种洋玩意儿,我要婚礼,一个注册的婚礼,堂堂正正地把你娶进门!”

“你哪来这种迂腐的观念,一张纸能代表什么?”

“我不管,横竖婚礼我是要定了!”

到底谁不合乎潮流啊?这两个人!

“不!”

唐诗画也卯了起来。

“由不得你!”

扛起小佳人,快手志得意满地往门外走,拣日不如撞日好,就今日吧,顺便把那群爱凑热闹的老家伙们全带去当结婚证人……结婚证人应该是越多愈好的吧?

唉!

管他去!

(完)

后记

懒虫毓华回信时间

从来不知道自己拥有如此丰富的读者友情宝藏——每当自己爬格子爬累或诸事不顺的时候,总会几次的对自己发誓:要放弃这种令人白发丛生,又不能每天打扮得美美的去上班的行业,可是自从上回一批令人窝心的读者来信后,毓华已经很久(好几个星期)没打电话向老编自怜自哀去。

那些可爱的读者告诉毓华他们和我的渊源可直溯到第一本书《温柔贝勒靓刺容》,有的囊括了陈华和山顶洞人(指的当然是刚出道那时期的毓华——或者你们不爱“山顶洞人”

这古早味的名字,不如用☆☆☆代替啦)时期的书,害我看得眼泪和鼻涕齐下,差点没把这些信给供起来,每天焚香膜拜一番。

懒虫华前些天去了一趟台北,其精彩过程实在值得大书特书一番,原来以为可以趁北上之便交稿的,不料四天的日子晃呀晃的过去了(吃喝玩乐是此行最大目的,而且都得逞了),一叠厚不隆咚的稿件还在牛皮纸袋中,于是下定破釜沉舟的心,“发四”

在离开台北之前要把稿件完成……第一天懒虫华真的气魄非常,在编辑大人甜美的笑容“鞭策”

下写了足足一章那么多的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最新更新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

    ...

    ...

    ...

    ...

    ...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