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颇为关心。
“我不在意,我想知道的是你什么时候愿意嫁给我?”
他必须在赤蛇组织那群家伙杀过来之前拐跑她。
“不急嘛!”
她还没满二十岁呢,结婚?太早了。
快手痴迷的眼中漾起小小的危险火光。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如果——”
他眼中跳跃的光芒令她心跳加速。
“你很坚持,我不反对先同居——”
“同居?”
快手石破天惊地吼。
“你想都别想,我不搞这种洋玩意儿,我要婚礼,一个注册的婚礼,堂堂正正地把你娶进门!”
“你哪来这种迂腐的观念,一张纸能代表什么?”
“我不管,横竖婚礼我是要定了!”
到底谁不合乎潮流啊?这两个人!
“不!”
唐诗画也卯了起来。
“由不得你!”
扛起小佳人,快手志得意满地往门外走,拣日不如撞日好,就今日吧,顺便把那群爱凑热闹的老家伙们全带去当结婚证人……结婚证人应该是越多愈好的吧?
唉!
管他去!
(完)
后记
懒虫毓华回信时间
从来不知道自己拥有如此丰富的读者友情宝藏——每当自己爬格子爬累或诸事不顺的时候,总会几次的对自己发誓:要放弃这种令人白发丛生,又不能每天打扮得美美的去上班的行业,可是自从上回一批令人窝心的读者来信后,毓华已经很久(好几个星期)没打电话向老编自怜自哀去。
那些可爱的读者告诉毓华他们和我的渊源可直溯到第一本书《温柔贝勒靓刺容》,有的囊括了陈华和山顶洞人(指的当然是刚出道那时期的毓华——或者你们不爱“山顶洞人”
这古早味的名字,不如用☆☆☆代替啦)时期的书,害我看得眼泪和鼻涕齐下,差点没把这些信给供起来,每天焚香膜拜一番。
懒虫华前些天去了一趟台北,其精彩过程实在值得大书特书一番,原来以为可以趁北上之便交稿的,不料四天的日子晃呀晃的过去了(吃喝玩乐是此行最大目的,而且都得逞了),一叠厚不隆咚的稿件还在牛皮纸袋中,于是下定破釜沉舟的心,“发四”
在离开台北之前要把稿件完成……第一天懒虫华真的气魄非常,在编辑大人甜美的笑容“鞭策”
下写了足足一章那么多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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