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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宋明昆对他的舔狗评价。
霍拓深抿唇,竭力控制自己的表现,“宁昧,还有什么事?”
然后就看到小员工动作利索的转身,往办公室门口走。
以为这人是要离开,他忍不住失落垂眼,却发现这人溜到门口后,是要把办公室的门反锁。
又跟做贼似的,偷偷溜到窗户边,把玻璃窗上的百叶帘合上后,重新走回办公桌前。
“二哥,”
青年的眼睛在发亮,问他:“蛋糕好吃吗?”
不做舔狗的霍总维持冷淡表情,点头:“还可以。”
宁昧盯着他手里的蛋糕,“同事们知道你不开心,专门让我把整个蛋糕果酱和奶油最多的部分切给你。
我感觉你的这块肯定是整个蛋糕里最甜的。”
“想吃?”
霍拓深抬起餐叉,准备把餐盘推出去。
这人站在他办公桌前的位置,靠着桌,微微倾身,其实和他的距离已经比较近。
不知道是在打什么算盘,那双清透鹿眼直勾勾盯他。
穿着简单的白衬衫,牛仔裤。
比小白兔还要小白兔。
“我确实想吃,不过我不想吃盘子里的。”
青年倾身的角度越来越大,双手撑在桌沿,一张雌雄莫辨的漂亮面孔随着距离拉近。
眼瞳里的倒影都能被清楚看到。
以及精致小巧的鼻尖、看起来就很饱满好亲的唇珠。
宁昧的眼神非常明显的落在他唇角,或许那里沾了奶油,这个人声线轻软,听起来很像是撒娇:
“想吃这里的。”
宁昧其实也非常紧张,天知道他现在到底在做什么。
但做都已经做了,他没道理再扭捏犹豫,低头凑近时,一边心跳的像在擂鼓,一边专注盯着男人的神情变化。
奶油的味道在气息交缠时会变得浓郁。
距离拉近到几近鼻尖相抵,唇瓣甚至能堪堪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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