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得很紧,时初觉得自己应该先解释一下现在的情况,但千言万语都化在了这一个密不透风的拥抱上。
这一刻,他什么都不想了,什么都不重要,他近乎贪婪的汲取着秦煜身上熟悉又久违的气息,一点点的木质香,沐浴露,还有若隐若现的咖啡的苦……与此同时他竟然还记得不要把秦煜的衣服弄脏,左手控制着没有碰到他。
秦煜叹了口气,也只好先回抱住他。
过了半分钟,秦煜轻轻拍了拍时初的后背:“好了,先止血。”
时初没做声,他很听话地松开秦煜,低着头去旅馆的桌子上找纸巾。
只有圆筒的卫生纸,时初把它当绷带胡乱在手上缠了几圈,一边缠一边说:“没事,没伤到重要血管,问题不大。”
这期间他一直没有抬头,秦煜敏锐地察觉到他的肩膀在微微颤抖。
他立马上前,不由分说地强迫时初抬头,然后看见他泛红的眼眶。
时初自己也不想这样,可情绪总是来得毫无道理,他依然为此感到羞愧。
如果他小时候有过相关经历,就会明白,有些小孩子摔倒了不会哭,一个人也能坚强从地上爬起来,再拍一拍身上的灰。
若一旦见了家长,那么一些名为委屈的情绪就会从边边角角争抢着爬出来,让人在毫无征兆之时落下眼泪。
狗狗也只会在喜欢的人面前敞开肚皮,人同样如此,只有在信任的人面前,才敢露出最脆弱的部分。
秦煜反应极快,一只手顿时捏住时初的双颊,强硬将食指挤进他口腔中,从他的牙齿下拯救了即将被咬得鲜血淋漓的舌头。
时初用力咬牙的动作在秦煜手指进来时就紧急松了劲,最后落在他手指上,只是轻轻浅浅的一口,像瘙痒般。
即使这样,他还是怕把秦煜咬疼了,舌头立马跟上,在浅浅一道咬痕上舐舔了一下。
舌头柔软,刮在秦煜皮肤上却让他感觉又痒又疼。
秦煜一把将他的头按在自己怀里:“想哭就哭,憋着干什么?一点都不丢脸,泪腺长来就是给人用的。”
时初依然没有声音,他整个人在当下显得无比安静和温顺,秦煜只是很快感到自己胸口的衣服湿了一片。
在信任的人面前,这不叫示弱,不代表自己低人一等。
害怕也好,担心也好,哭也罢,爱也罢,都是人之常情,很正常的情绪表达,没什么的。
不管是时静还是向德光,从没让时初体会过这种感受,所以他比别人更晚一点才懂得了这个道理。
屋内的警察很快将向德光拷上,大概是时初的话起了作用,他也没有反抗。
还需要时初到警察局配合做笔录,带头的警察朝秦煜比了个手势,问他什么时候好。
秦煜挥挥手,示意他们马上就下去。
那位警察留下两个人看着他们,带着其他人走了。
过了会儿时初才瓮声瓮气地开口问:“为什么他们不管我?”
“领头的警察是我朋友,只是给了点时间,一会儿你还要去警局做笔录。”
秦煜说着,撩开时初的衣服下摆看了眼。
衣服腹部处也有血迹,但只有一点,腹部有一道口子,但很浅,血已经自己止住了。
他稍微放了心,再将时初的手拉到自己面前看了看伤口。
手掌处的刀痕比腹部深很多,不过幸好就如时初所说,没有伤到重要血管,过了这么久,血已经不再怎么流了。
时初已经收拾好了自己的情绪,他站直身,低头用另一只手整理衣服,还嘟哝着为自己辩解一句:“我伤的左手,右手没事,不耽误做事。”
秦煜瞥他一眼:“那我再夸你两句?是谁说不会有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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