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查尔斯他们从西边那条路往营地跑,倒没遇上什么敌人。
而达奇他们那一路,敌人就像附骨之疽,永远死不绝!
达奇等人一边仓惶逃窜,一边反击追击之敌。
敌人太多了。
自己人的坐骑被打死,就只能俩人骑一马。
而他们打死敌人后,也抽不出哪怕一秒的时间来清理下尸体。
于是这些尸体就跟天然的路标一样,指示着营地的位置。
这批敌人被打光,剩下的赏金猎人闻到味,又来了。
黑水镇警察也带着警犬前来追踪。
这种警犬,其嗅觉灵敏度,是人类的100万倍!
拿枪的镇民也跟在后面追杀范德林德帮。
营地位置不可避免的暴露了。
达奇与亚瑟两路人马基本上前后脚回的营地。
他们甚至还不及庆幸彼此都还活着,达奇就赶紧对何西阿说:
“老家伙,赶快收拾东西,走人!
警察一会就到!”
他们既然要去大雪山这种警察绝对不愿意去的危险冷地方躲灾,那就绝对少不了冬天用的大厚棉被和各种厚衣裤。
这一路上,基本上会一直处于被追杀的状态,甚至连吃饭都不能停下太久。
所以他们必须备齐干粮。
达奇来不及拿针缝那件让他丢光帮派老大脸面的裤子,营地此时也没有针,他赶紧胡乱找出一件裤子穿上,好遮挡住露腚的裤子。
大家就像在热窝上抓瞎的一样,迅速收拾东西。
只收拾一会,还没收拾完,可能是第六感应吧,达奇突然立即下令:
“剩下的东西全不要了,马上走!”
他的手下们立即扔下手中所有东西,上马就走。
有些人连衣服都没来的及装在马背上。
但他们习惯于听命于老大的指令。
事实证明,这次的达奇真是无比正确。
再晚几分钟,拥有变态嗅觉的警犬就会发现他们。
真要那样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他们纵马飞奔,撤离了这个水草丰美,环境优雅,令人恋恋不舍的营地。
不久之后,警察和赏金猎人追踪到了已经空无一人的营地。
警察队长懊恼的挠着脑袋,大骂道:
“他妈的!
竟然还是让这帮畜生跑了!”
警犬汪汪地叫。
听着狗叫声,这位警察队长更加烦躁,对手下说:“二组和三组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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