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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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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闻轻轻点头。

“安闻,看着我。”

林清宇拽过安闻拿着专辑的手,“告诉我,喜欢吗?”

安闻不解地抬起头,再次点了点头,“嗯。”

“不要嗯,说话,告诉我,喜欢这个礼物吗?”

林清宇没有放开安闻,固执地问道。

安闻感觉林清宇的手很热,手上的力道不轻,恰好挣不开,却又不怎么疼。

他有些恼火,林清宇还在不依不饶,“安闻,喜欢就说出来。

你说喜欢,我会很开心。”

安闻垂下睫毛,一半心里想着谁要管你开不开心。

一半心里掂量着说喜欢和开心之间的关系。

“不止是我,如果刚才,你当众拆开大家的礼物,然后认真地对着每一个人说喜欢他们的礼物。

或者跟罗晴说,你很喜欢她做的蛋糕,我想大家会更开心。”

感受到林清宇的目光灼灼,安闻感觉自己的脸都烧起来。

他的成长环境,很少有温情的时候,他没有学习表达喜恶的参照样本,从小到大,他一直是耻于表达的。

小时候,其他小朋友会直接表达“想要吃冰淇淋”

,而他只会和兰胜男说“我渴了。”

大概是有一次他这样说,兰胜男满足了他的要求,所以他便沿袭下这样的话术。

可绝大多数时间得到的答复,都是“渴了就喝水。”

夏天穿凉鞋在外面玩,脚后跟扎进去一根锈迹斑斑的钉子,安闻哭着回家,跟兰胜男喊疼。

兰胜男数落了他半天,“男孩子哭哭啼啼像什么话”

“自己不会注意点嘛”

,然后给他拿10块钱去诊所处理。

回了家脚不能沾水,兰胜男每次给他洗脚,还要叨叨他添麻烦。

后来,六七岁的时候,安闻走路摔倒,磕在有棱角的尖锐石头上,膝盖血流如注,安闻不敢回家,怕被兰胜男骂,执着得围着那块石头,找膝盖上掉下来的那块肉。

兰胜男不是不爱安闻。

他记得自己要踩着板凳才能够到灶台的时候。

兰胜男加班晚归,安闻自己在家,第一次煮挂面,他先煮的面,后打的鸡蛋,甚至因为把握不准量,煮了满满一锅。

至今安闻都记得那面酸酸的,涩涩的,也记得兰胜男红了的眼眶。

可安闻当满怀期待,等待夸奖的时候。

兰胜男只是一边洗碗,一边念叨他浪费。

即便这样,安闻可以理解,兰胜男一个人养育孩子,琐事缠身,疲于奔命,能让安闻吃饱穿暖,供安闻上学,她是个好妈妈,也是一个伟大的女人,一个人,一双肩膀,撑起安闻的小小天地。

安闻也知道,自己不该矫情,既要兰胜男赚钱养家,又要妈妈的温柔陪伴,两者本就不可兼得。

可小孩子难免有希冀的,一次次落空,安闻也就养成了干脆不说,就不会失望的性格。

长此以往,安闻认为表达自己的情感、喜恶、诉求,是恬不知羞的,是难以启齿的。

林清宇像是看穿安闻的窘迫,循循善诱,“安闻,你的表情,你的语言,都表达着你很喜欢这个专辑,你就差说出来。

像钱婆一样,我就爱钱,没什么羞耻的,坦坦荡荡,说出来。”

他顿了一下,耐心地引导着,“就像别人夸奖你,你会很开心。

你表示喜欢这份礼物,你肯定了这份礼物,那送礼物的人也会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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