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我立即甩手给了他一耳光,他居然敢趁我昏迷的时候,对我动手动脚?
这一耳光对加列而言似乎不痛不痒,他皱着眉头看着我,然后把他手里的一东西丢到了我的面前,“醒了就自己来吧!
麻烦!”
我捡起他丢给我的东西,居然是一只被割开了喉咙的兔子!
这么说刚才……
我转而看向四周,这是一栋很破烂的房子,屋顶破了一个大洞,可以看见屋外的星星和月亮。
加列在屋子里点燃了一堆火,火上烧烤着不少野物。
他身上胡乱的围着豹纹毛皮,现在正坐在火堆边啃着那些美味。
我低头看向自己,嘴角直犯抽搐。
那小子用了好几张血淋淋的动物毛皮,把我裹了一圈又一圈,如果不是刚才我挥了他一耳光,这会儿我就是一只被裹的严严实实的猪。
不过,他是用皮毛挡住日光,再把我带到这里来的么?
而那只兔子,好像是他在喂我吃晚饭……
这家伙,什么时候变成好人了?
我用毛皮把自己包裹紧,谨慎而小心的盯着加列,他想怎么样?一会儿恨不得把我给掐死在土地里,一会儿又喂我东西吃,他是哪根筋搭错了么?
“哎!”
背后,粗糙的毛皮蹭过我的皮肤,先前被日光灼伤的地方又开始发痛。
我不敢继续坐直身子,于是懒懒的趴了下来,拿过加列丢给我的兔子,怎么看都不知道该怎么下嘴。
生吃兔子,我还是第一次……
一般情况下,我不喜欢吸畜生的血,我最喜欢的就是那种性感美丽的人类女子,在她们达到最嗨境界的时候吸取她们的血液,那可真是甘甜可口!
一般情况下,我也不喜欢杀生,我吸血很有分量,不会致死,只会让她们产生幻觉,以为自己是太过兴奋而晕厥过去的,事后,我还会替她们处理伤口,保证她们醒过来后不会知道自己曾经遇见过一只真正的吸血鬼。
正当我拿这只兔子毫无办法的时候,加列又走了过来,一把扯开了我身上的野兽毛皮。
“你干什么!
无礼的混蛋!”
我觉得自从遇见墨玥离和加列以来,我一贯的优雅气质和好脾气已经统统消失了,剩下的,只有一腔怒火,随时都会像火山一样爆发!
“呆着别动!”
加列压着我的肩膀,然后将他冰凉的大手覆盖在了我光溜溜的后背上。
“啊!”
我忍不住呻吟了起来,他的手上传递来一股凉气,压制住了灼伤皮肤的火辣辣痛楚,让我感受到了一丝清凉,非常舒服。
我眯起双眼,很享受这份凉气,但是我依旧无法释怀加列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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