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点幸灾乐祸的冲刚才那狼人笑道,吐着满嘴的酒气。
眼前的景色忽然一晃动,狼人的首领拉住了我的衣领。
他居高临下的看着我,金色的眼眸里闪烁着杀意。
“我是在说你,小蝙蝠……”
他缓缓的凑过来,在我的耳边冷冷一笑,随即,我的胸口上传来一阵剧痛,一股被撕裂开来的剧痛!
低头一看,他的手臂已经完全的穿透了我的胸膛,血液四溢,眼前全是红色。
“长相倒是挺和我意……只可惜,你是吸血鬼……”
渐渐失去知觉的时候,耳边还传来了他的冷嘲,我很想回他一句,“谢谢夸赞我也很满意自己的长相!”
,可是却力不从心。
身体瘫软在了冰冷的地面上,视野渐渐变得模糊不清,但是我还是能看见,那个一直跟随着我的,仿佛幽灵般的家伙,露出了一脸的惊慌。
对,快点逃吧,如果你不想也被这只野蛮的大狗撕碎的话……
然后把所有的一切都告诉那个自以为是的德尔威顿大人,告诉他,他的前任情人是怎么英勇的牺牲,告诉他,我那颗被他欺骗过的心,是怎么被狼人们撕碎的……
告诉他,我要他后悔一辈子,要他一直沉浸在痛苦里!
这就是我——查理斯冯温格里德最温柔的惩罚!
我不得不佩服那些狼人,作为吸血鬼的敌人,他们深知对方的死穴!
不是用什么可笑的银子弹,也不是更加荒谬无道理的十字架,他们用了最简单最原始也是最有效的方法——直接破坏你的心脏!
别的器官还可以再生,但是对于吸血鬼而已,如果失去了头脑和心脏,那则是必死无疑!
他们将我的心脏剥离吞吃,然后再将尸体抛弃在了荒野外,一把火烧毁。
只可惜,他们毕竟是年轻的一族,棋差一招,烧了我的身体后就转身离去了,所以他们并没有看见之后发生的事情,那是只属于我的魔法……一个美丽而又危险的魔法!
烈火中,我重新站立起来,将火焰完全的吞进自己的身体里去,在中间那个空洞着的地方汇聚成为一股力量之源,最终实体化,再次形成一颗心脏,新鲜,活跃的跳动着的心脏……
最后,剩余的火光被我拿来填补肌肉的损伤,不过片刻,身体的重新塑建就完成了,我依然是我,查理斯!
而那个被王子宠爱着的人,却再也不在了……
“不错!
不错!
真是太完美了!”
原本应该是荒无人烟的野地里,忽然冒出这么一句,差点把我刚刚修补好的心脏再次吓破!
我警觉的转过头,看向声音的来源。
这个声音,很熟悉……好像在哪里听过……
茫茫夜色下,有人朝着我的方向挪动了过来,他的味道,他的身形……竟然是个人类!
“是你?”
我略微感到诧异,并且在心底估测着对方的来历。
这个人类,就是我刚刚冲入酒吧之前,在大街上遇见的那个幸运的家伙。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古初晴是赶尸一族的后人,随着时代发展,赶尸一族落没,想靠专业混口饭吃都成了问题。好在,她找了一份和赶尸很相近的工作,在屠宰场送猪肉。某天,一鬼提着一袋子冥币来敲开她家门,请她送他回乡。古初睛看着冥...
穿越到了地狱的贝尔希,意识到自己成为了一条深渊龙。携带着暴食之加护的他,只能够依靠不断的吃吃吃来变强了。桂花蜜味道的深渊魔虫花生酥味道的蛋壳,还有一只跟着他蹭吃蹭喝的史莱姆故事也将从这里开始。—已有多本完本经验,成绩一般但依旧坚持将故事讲完,人品大概还算可靠。书友群(与残月狂徒大人一起玩)926993534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暴食之龙从地狱位面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唐欢欢意外穿越到兽人世界,一进森林就被某个男人敲晕扛回了部落,听说到了冬天会饿死冻死,听说到了夏天会渴死,听说夜晚会有猛兽和其他部落的袭击唐欢欢叉腰道又种了一地番薯,养活你不成问题了扛着...
作为一个城市里的小中医,一觉醒来,回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正赶上恢复高考,知青回城,土地承包那年,乘着时代的东风,有人下海经商,成了万元户。有人埋头苦读,成了大学生。王承舟却在小乡村里当起了赤脚医生,凭借一手精湛的医术,购置起三大件,找了个小对象,开了间草药铺。闲了上山打猎,馋了下河摸鱼,日子平淡而快乐。在邻里...
水馨穿越修仙界,以天才的资质踏上修仙路,举目四顾前无各类奇葩主角需要逆袭后无各类脑残极品欢快蹦跶左有好友若干右有蓝颜数位水馨喜忧参半这世界的节操掉得凶猛,智商居然还不曾欠费...
末世突然来临,毫无准备的江莉就这么直面自家老父亲的死亡异变,孤立无援的她,正在恐慌当中时,无意中竟然激活了一个跟游戏似的交易平台。这一下食物不愁了,只不过这积分的收集让她有了一种捡垃圾的感觉。还有这...